清溪捕鱼(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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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救过的那个人大约已经死了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30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插图是景象模拟)
 
 
      我救过的那个人,按我的推算,大约已经死了。
      午后两点多的西湖木桥附近,除了经建、振霖和我,就还有一个人。
      那人站在桥上。
      我现在已经忘记了事发当时的许多大要。却还记得以下细节。
      那人在桥下的湖心水里挣扎。
      我脱了外衣和外裤,还有手表,交给经建和振霖,从湖边下水。
      我以为湖水很深,实际情况是最深处也不过没腰。
      那人怎么在这么浅的水里就站不起来呢?
      我把那人拖上岸时,湖边多了十几个人。
      我很冷,所幸那天阳光很大。
      那人还有呼吸,没有生命危险。
      是谁从那人咔叽布的中山装上衣口袋里找到一张照片。
      虽然我只是匆匆瞥了一眼那照片,但印象深刻,是全家福,有七八口人的三代同堂,那人就是正中间坐的长者。
      还搜到一封信,薄牛皮纸的信封, 写有毛笔字,信笺的内容我没看。只听说,那人自杀是因为地主成分,闽侯县的南通人。
      我和经建、振霖急忙离去。
      救活地主,必须沉默。
      这事发生在1971年10月15日。
      之所以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那天我们三人之前拍了照片。
      之所以推算我救过的那个人大约已经死了,是因为当年的他如果60岁,三十七年过去后的今天,如果还活着,已九十七了。
      我当然还祝愿那人的活着,甚至平安和健康。有可能当然最好。
      关于这事,我早有想写。
      写它,不是想告诉谁,我学过雷锋,我舍身救人,我胜造七级浮屠,或者是同情那年月自杀的人们。
      写它,是因为想告诉谁,我曾经不止三五次也想自杀,不是在水里寻死,因为我会游泳,是用药物。或者说,写它,是我对生命有个重新的理解,或许可以通过写,来抑制去死的想法。
      但是,终究没有写。
      今天来写,不是因为想自杀,没有这个念头。
      今天来写,是想告诉谁,我曾经有过舍身救人的事件,但是,如果换现在,我只会站在岸上观望,顶多用手机打个电话叫“110”。原因不是我现在体力没有了,而是我觉得何必是我来救助他人。
      什么好事在这个社会一经网络就变异。温州退休老年人给贫苦者拾荒者流浪者施粥已经好几年,一直很低调,最近到了网络,就有争议。争议点包括“这是不是亵渎社会主义社会倒退到旧社会”、“是不是在作秀”。
      我想,这样的善举将因此而被迫 停止,于是“社会主义社会终于又恢复了和谐”,终于“证明了他们就是在作秀”。
      连行善都不能接纳的社会,还有正义感吗?
      没有正义感的社会人,还有良心吗?
      没有良心的,还是人吗?
      虽然我没有批评任何行善者,但因为我的不再舍己为人行善的思想,我的良心所剩无几。
      我几乎不是人了,但我仍然健康。
      振霖今年死了,五十九岁的人说走就没了。
      由此,我为那被我救起的老人庆幸之余,为我曾经有过良心而庆幸。
      由此,我为自己能比我还年轻就不在世的朋友而沮丧,他们没有一再求生的时间。

                          200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