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散两由之
|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11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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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视新闻、上网,公安局“打拐”后,找来失散的父母与子女认亲,骨肉团聚,领回自家。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合法合情合理的事,顺理成章的事,大喜特喜的事,但就我从报道中所看过的,好像还没一个大过十三岁的孩子要跟亲爸亲妈回的,更有甚者压根不肯认那门“亲”,随你个爹娘哭得要死不活,无动于衷地形同一桩木头柱子的钉在那地上。最近,还看到一则报道,四川双胞胎姐妹13岁时被拐,5年后1人怀孕,作为父母的何先生夫妇无法接受现状,拒认领。
想象中,不少观众和网民会指说其中的绝情,甚而至于归咎于社会伦理的缺德。
若要我讲,是绝情,是缺德,是不该,是恶劣,是混蛋。但,有谁能告诉我,情自何来?德之绝对?该的基准?怎样清楚?
为什么我会这么讲呢,因为我自己是抱送的,二十岁认到亲生父母,凭心而论,养父母恩重如山情深似海,而我不过是亲生父母肉欲欢娱的附产品,如同席勒剧本《强盗》台词。我的养父母的确本着传宗接代的动机养育一个男婴,但在养育的过程中,在教化的日常里,在付出的岁月间,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所给予的是他们的全部心血,而同时期,亲生母可惜的是十月怀胎,亲生父恐怕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他曾经有过,因为他一定彻底不记得曾经“做过”。
是的,我与被拐的孩子不同,他们的亲生父母更不同。
他们的亲生父母,从发觉孩子丢失的那一刻起,世间最巨大的痛苦就无时不刻刀绞斧剁着他们的心肝和每一条神经、血脉!是的,不可完全否定孩子不是他们自娱的产品,但是,自娱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是因为他们寄以希望,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的孩子被偷了,被拐了,这万万不可能是他们主动送出去的,而是坏人恶魔将他们生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给掏了去!所以,他们悲切;所以,他们凄惨;所以,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要找回他们的心!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拒领亲生女儿的父母呢?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逻辑吗——日思夜想,总在希望能够找回来的孩子,却在如愿而归时,拒绝?
因为他们“无法接受”。
“无法接受”什么?
他们的18岁女儿对亲父母的冷漠。
这是最直观的现实。
倘若女儿在旁人的引导下,能开口叫他们“爸”、“妈”一声,一切的冷漠都冰消。
冷漠了,还哪来的亲情?
女儿已经成年,身体健康,既是独立的公民,又有事实的婚姻生活和所在,还对亲父母来认领表示出冷漠的态度,那么,拒绝认领的就不是报道所指的何先生夫妇,而应该是何先生夫妇的儿女。
作为父母的何先生夫妇多年无以比拟的系念,因为他们女儿的拒领,应该可以放下和解脱了吧!
我是支持何先生夫妇的。
作为为人父,作为有常识之人,作为现实的过来人,无论从家庭的角度,还是以社会学的视野,还是从法律常识的立场而论,何先生夫妇不但合法、合情、合理,而且仁至义尽,割舍骨肉,实不得已,但这很无良。那篇新闻报道的标题故意将错指向父母,是故意不明白提出女儿已经年满18岁这一事实,从而故意误导了社会舆论对法理人伦是非辨识。
关于那些不愿意跟亲父母回去的,我讲,应该都是比较后的抉择。当年,我与亲父母相认后,我选择了养父母,并以他们为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原因上述。
然而,我还要从佛所言之“缘”来添一句:聚散两由之。
2011-08-11
【备注】《四川双胞胎姐妹被拐5年1人怀孕!父母无法接受现状拒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