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田插秧(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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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马说鞋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8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加爵:
      你在地狱这么些年了,一定受到许多的残酷,凭你在世时历经苦难所养成的意志,还能支撑得下去吧?
      没有谁能拉你一把,只能是你自己从最底下的第十八层往上。
      真希望能有你成就的那天啊!
      那天被捕后,因为记者采访,有人给了一双塑料凉鞋。听你说,这是你一生穿过的最好的鞋。
      知道你最终必要受到的极刑,我曾想寄一套衣服和一双鞋给你,欲行又止。不是害怕被“好人”们说我是“坏人”,而是我想到,这世上有你沉默寡言厚道老实的父亲,还有疼过你的叔叔婶婶,还有你其他的亲戚,也还应该有既在地理位置上靠近你又从内心同情你行凶之前是个好孩子却有许多不幸遭遇的人们。
      因为没做这事,我的内心一直存着一个歉疚。到现在,想起你的话,我的心还时不时会发寒。也因为这样,我会在每年年关将近之时,想到你。
      同时,我还会想到邱兴华,想到杨佳。

      我只从人性都有善、恶两面性来说,你们三人的极恶,是欲善极而不得后之所行。
      我做过这样想象:若我不善于你们,你们欲行善予我而不得,于是你们以恶来报复我的不善,这正是同样以人性恶的一面相对时,彼此不过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恶行以凶残达到故意,凶相毕露地,这是低级的,因为强硬的一刀惨杀,血腥的场面足以让天下人一时间愤怒。然而,却有一大类恶行,是以恩泽、以繁华似锦、以温暖达到故意的,他们的甜言蜜语的,歌舞升平的场面足以让天下人一时间有幸福感,这是高级的。也就是这样的高级,才让他们在万古不知不觉间劫尽民生,以收归私囊。
      我最近看佛教的教义,过去,我以为佛门戒律有断然不可杀生的,现在才知道也还有杀生的,而且许以正义。关于故事,我就不说了。你这些年来所处的境界,不是亲见了地狱的残酷和血腥?这也就是佛理说的而行的。
      又一新年元旦到了眼前,我又想起你说鞋的那话,想起我想过要给你寄衣服和鞋到来并没做的事,所以上网以你的姓名搜索,竟然看到你的最后两场的结局。终审庭上,你理了短发,穿着的囚衣,那样子,那神情,是你一生最阳光的吧?刑场上,你白色衬衫深色裤子,还穿了鞋,那一身的完整,是你一生最具正式的吧?
      我感觉不安,不是为你头上的冒烟,而是反绑你的那条绳索,为什么就未能对那些温文尔雅着的穷凶极恶以天理绳之!

      我曾经这样问过自己:我会不会在百般受辱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去杀人?
      经过认真、仔细、谨慎、反复考虑后,我的结论是:会。
      因为“会”,所以我一直在排遣内心的痛苦、压抑,在孤独中与自己的神识对话,天天写出文字,疏通思想的脉络,让心灵的律动不至于出现过快,让自己明白和思考“我是什么样的人、我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我将要做什么样的人”。
      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恶一直潜在着有,所以,就去寻找寄托。
      我没有宗教的信仰,但我从宗教哲学里学习着觉悟,因此我有罪恶感。
      因为有了罪恶感,所以,我反而要尽可能去行善。
      想着你的善,是我的善。
      还有要说的什么吗?
      祝
早日投胎
                
                                                      剑达
                                                         2010-12-28
 
【备注】关于你,我还写过:
      2007-06-14《【问心有馈 2】所谓变态》
      七、你认为马加爵、邱兴华是变态吗?
      ★是的,所有杀害他人的人,无论有怎么样的客观的理由,哪怕是极具值得同情的理由,其自身的心理障碍,即使在事前事后的司法鉴定没有精神病,但是事发的过程则是心理障碍的爆发,是心理变态的典型表现。所以法庭辩论时争论是否是精神病患者,实际是变态时间的歧义。
 
      2010-01-20《死法研究》(短篇小说)
      白云说:“作为个体的体验,我把自己的‘幸福’指标定得很低:能自己行走、不生其它的病、有我的父亲和我在一起。任何大众的指标,都必然会遭遇个人实际的障碍,因而调查的结论是虚而不实的。”
      “可以举例吗?”
      “邱兴华、马加爵、杨佳、唐福珍的幸福指标,和达官贵人、权势富豪的幸福指标,有可能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