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捕鱼(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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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需要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4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自杀者选择的死地,差不多都明白着地要在让人容易发现的地方。如果我们排除有一种是为了抗议,有一种是为了表白,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自杀者寻死之前有一个最后的需要——有人来收尸。
      谁会是收尸人?自杀者寻死之前,当然有警察局办案过程的常识:通知死者家属,家属来收尸。
      如果这个答案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这样一个人际关系——即使万念俱灰,一死了之,一了百了,那最后熄灭的一星仍然是在等待亲人的到来,那了不却的终究是家人的情怀。
      如此对自己残酷,以刚烈的死亡方式在结束生命前,还要遗留下这最后的需要——贯穿生命始终的本来的柔情——待得实现时,亲属又该将如何残忍悲痛而为之送别。
      手头上有份中国心理卫生协会2008年9月10日公布的资料,“在中国,自2000年以来,每2分钟就有1人自杀、8人自杀未遂,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至少有100万人自杀未遂。”。我用算术做了计算,一天1,440分钟,每2分钟有1人自杀,一年365天,自杀死亡的是262,800人。一天1,440分钟,每2分钟有8人自杀未遂,一年365天,自杀未遂的有2102,400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的公告可能出于方方面面的考虑,例如自杀未遂的2102,400人中,都在一年里有过二次自杀,二次未遂的。
      不究其正确数吧,总觉得能少死一人是一人。
      呜呼!这一人的不死,是解救了其人还是挽救了其家庭?
      哀哉!这一人的死,是其人的解脱还是其家庭的解脱? 
      呜呼哀哉!横尸昭昭的自杀者,因为有亲属来收殓,让这世界少了几多游魂野鬼。
      自杀是万万万不得已的。
      那么,还有一种,是还得已的,也属厌世,欲了什么而怕了生命的,是缘木求鱼逃生的活法。但是,其无论多么的理论,多高的智慧,多少的泥塑金身,在我看来,实在不是我生与我活的方式。因为,今之世界,有清净地,惟一的是心。
      之所以会去自杀,就是因为死了心。心即使不死,不腐不败也麻木,何不如在腐败前了结了肉身。
      我突然想到,如果是我,我要自杀,那么,我是要死得不几多时就被人发现,还是死不见尸,活不见鬼?
      如果是我,我会毅然决然死在绝无人迹的深渊峡谷乱石丛林,绝无最后的需要。

      3月27日起,连续解剖自己之后,4月1午后4时至5时情绪低落到谷底,想到这些。后极力爬上精神悬崖。写成此篇文字,是以日志。

                 209-04-04 清明  广州日志
【2009-04-05 0:33后记】因本篇文字引起人客亲友不安,电话和QQ慰问,不好意思。情绪已康复,请大家放心。顺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