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4】总结经验教训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1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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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你叫我问的问题,甲已经有回答了。)
谢谢。甲怎么说?
(他说,他有上过厕所。他说,他习惯的都是在最后一间上的。有没有把手机带着上厕所,他记不清楚了,有可能带了,也可能没带。)
丁甚至问过甲:“是你自己不小心掉的吧!
甲说:“应该是吧。”
丁无法理解:“那为什么你不出来说清楚呢!”
甲反驳:“”我说过谁拿了吗?”
“案件”本身已经息事。
经过前面三篇的记事,“案件”
的本事到此也可以结束了。
现在的结论已经归结到甲。
丙只是因为巧合,虽然没拿苹果掌机,却成了偷斧子的人。
【事件过程 4】总结经验教训
现在,我应该检讨的是我自己。
我一开始错误地集中怀疑到丙。为什么?
因为我直接受了“谁拿了”的指示,从而被少年诱导向侦破案件。
虽然比较快就发现疏漏,提出问题,以求弥补,但作为有半生年纪的老人,阅历不甚缺乏社会学问的人生,尤其是有一定心理专业和逻辑知识致力工作有经验积累的人,如此轻率,是很不应该的。
我在内心向丙道歉。
之所以铺陈完了纪事“案件”本身之后,还要写今天的这篇,是因为“【事件过程】”所指的事件,不仅只是针对我的听闻、逻辑推演、发现遗漏、寻求答案弥补前提,最终还原“案件”本身真相——这一过程,更是就我犯错误的过程,一次教训,以日志记在这里。
丙是好孩子,他有自己的快乐。我不知道,如果他晓得许多同学都怀疑过他,有什么教训是他应该去接受。
少年都是质本洁来的,与其说他们无所顾忌,还不如说他们没有心计地游戏、同伴、快乐,得失其间,难道他们也要去接受什么,背负人生的包袱,我们做大人的才觉得他们成熟了吗?
至于甲,我觉得他最后存在有的不应该,带有国民性。
祝福成长快乐!
2012-03-31 广州 谢谢小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