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捕鱼(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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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的结果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7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有人提案:我们这幢住宅楼安装电梯。
      于是,从今天开始,以签名的方式进行公投:要不要安装电梯?
      表态三选一:同意、不同意、弃权。
      业主必须亲笔写下所选,并签名。
      我选了“同意”。
      实际上,我内心无所谓装不装电梯。
      整幢楼八层,虽然,我住在第七,有电梯会比没有方便,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保持现在邻居之间似曾相识的安然,比矛盾重重的要好。
      尤其是,所有的业主都是知识分子。
      特别是,所有的知识分子业主里,又有凡事必定要毫克计较的、很知名的、身经文革的、文笔仍然十年遗风的、其所言论必根据到哲学、法律、经济等等的,绝对到都是正确、准确、精确。
      这些人都住在第四到第七层,而且全都七老八十,即将待命的。
      照常理,这些人最是要“同意”的,在同等出资的前提下,又是最经济的——我之所以不使用“最合算”,是因为这些知识分子的价值观是不至于低俗到斤斤计较的。
      然而,这些人的神经不但特别敏感,而且脆弱,稍微的稍微有点不是他们自己“砰”、“呯”的他人之响,必定要去找那家循序渐进地论理、说道、讲规矩的。所以,安装电梯——升降机的机器之声,一定会导致老子夫的心烦意乱。到那时,停得了电梯吗?
      电梯一定会停的,因为会坏。坏了要修,修要钱。钱要分摊支付。
      三楼以下的就不一定要安装。怎么样分摊电费、修理费,经济方面值不值得,既有性价比的必要,又有实用价值的考量,还有“乘电梯不如爬楼梯更有利于身体保健”的问题等等,他们应该会是签名“不同意”的最集中业主。
      这是单位的公改房。
      公改之前,凡是住房之外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单位统统包了。产权归属个人以后,单位一概不再承担,所有的费用都由各业主分摊。
      成立了“管委会”,每月收缴物业管理费,十几年不见收支账目公开。惹得斤斤和毫克私底下叽里咕噜——不便公开说,“免得以为我们有什么舍不得钱……那一点钱算什么啊,是吧……但是,累积起来也有二三十万,可不是小数目啊,是吧……做人嘛,要有个‘信’,没有‘信’,那就容易生疑,是吧……”照面于我说时,我故意着力嘴角朝上拉。
      住了二十来年这里,我能叫得出全名的,仅一人;能够姓名与人对得上的,一个都没有。
      何况,现在一半的业主已经搬到别处,拥有的产权的他们,把房屋出租了。这就更使“不同意”的户数大大增加。
      有过一次类似的公投:是不是把某处天井的空位架起,改造成住房,相关的每套住房可以因此扩大9平方米。八户的业主里七户投了“赞成”票,仅有第三层的业主一户“不赞成”,理由是“对我来说,没这个必要。”听说是个单身女知识分子。而且,据说是她说的:“如果你们一定要搞,把我的采光给遮挡了,那我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的物权,并且以《物权法》走法律程序,来告倒你们!” 
      对于这幢住宅的任何公共事宜,我总是“同意”的。因为我总是在签名时已经晓得结果。
      这次公投的票数,并不是这件事的最后结果。
      这件事只要有一个人反对,结果就是做不成。
      即使全投了赞成票,这件事做成了,做成之后也必有接踵而至的问题会发生。
      问题一旦发生,解决问题的意见就绝对不会一致。
      于是,积而不解,堵而不通,默守沉归,结果就是:二十一年迄今相安无事的局面,因此有了历史矛盾的引爆。
      其实,如果当初盖房子时,就安装了电梯,就不留天井,……就没这些事。
                           
                                                         201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