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如此 何况人
|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0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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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的东西 你们别大惊小怪
听到新的声音 你们别大惊小怪
说到敏感话题 你们别大惊小怪
世界变化 真的太快
不明白 会被淘汰
该来就来 顺其自然
面子抛开 一起摇摆
喔
我受不了啦
(信乐团演唱《大惊小怪》)
以“国”为名施行政务,每一项出台,必是有细致周密的调研、策划、设计、制造、反复测试、专家验证、依法评估、认真审查,得以通过,才发布的。但出了朝令夕改的事,并有其自圆其说的理由。
我对此等本事并无什么有趣的感想,只是因为我知道现今的人事也常有类似,所以,我有了关联的要说。
企业的合同居然只有一份,签了字后由老板方面保管。纠纷起来,不利老板时,老板方第一句话“你什么时候签过合同了?”第二句“如果有的话,我都保存在这里的,怎么会没有你的呢?”
这事,我过去在民企,亲眼见过,才有把握现在在这里例举的。
招与聘双方具体接洽的人至亲,给看过资料、引导进现场、谈好了条件、一再确认过、交办公钥匙、准备到位前,应聘人突然“不好意思,因为我家里有
事,我马上回去”,一句话,走了。
这事,我昨天在某企业,刚刚遭遇,才有新鲜今天在这里例举的。
若是年轻,我会觉得此类事的不地道、不正义;如果以往,我会惊讶世风竟然堕落到如此的让你我他她愕然。然而,看过以“国”为名施行的这项政务,这样的出台、这样的告示,这样的自圆其说的理由,我不但可以受得了,甚至还完全能放弃现象中的民企、国民。
2008-11-10 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