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千上万的文章在指导我们的感情,成千上万的作者在自以为窥探到了爱的真谛而滔滔不绝。是的,同情不是爱情。是的,崇拜不是爱情。是的,友情不是爱情。那么,爱情究竟是什么?难道爱情是周口店山顶洞人的头盖骨,己经丢失了吗?我们如此不幸?难道爱情是一锅煮糊了的饭,必须倒掉吗?我们就如此倒霉?难道爱情是尼斯湖的怪物,来去无踪,而我们就应该如此地苦苦等待。我们懂得几多爱情?
——沈欣(男,1961年出生,辽宁省盖县人,编辑)①
的确,“成千上万的文章在指导我们的感情,成千上万的作者在自以为窥探到了爱的真谛而滔滔不绝”。眼前,我的案头就堆积着51种关于两性之爱的书。其中,有流行很广的保加利亚伦理学家基里尔•瓦西列夫的《情爱论》(有的译本名为《爱的哲学》)、苏联教育家瓦西里;亚历山大维奇•苏霍姆林斯基的《论爱情》、美籍德裔精神分析学家和社会学家及哲学家埃里希•弗洛姆的《爱的艺术》;有出版不足一年的中国的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杂志主编刘达临的《爱情心理学》、18世纪波兰哲学家阿尔都尔•叔本华的《爱与生的苦恼》、日本东京理科大学心理学教授国分康孝的《婚姻心理分析》、日本神户大学心理学教授津留宏、泉宇佐的《结婚心理学》)有从港台进口的台湾情感问题和家庭问题专家薇薇夫人的《情感与人生》、美国纳布拉斯卡大学社会学系教授M•A•玛丽拉曼纳、小说家A•艾格尼雷德门的《婚姻与家庭》……除此之外,我的书架上还存放着9种这方面的杂志。我深知,要想找到一个众人尚未涉及的某个问题,该有多么困难!
在百无聊赖中,我既读不进长篇宏论,又不想将时光自废,只好找些杂志来翻阅,尽可能找最短的文章,还希望它们不失真实性,有现代社会的实际意义。我觉得“征婚启事”恰到好处。甚至有时我会感到,一则启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当然,利用“征婚广告”进行非法活动者除外)。
“女,32岁,未婚,高1.60米,品貌端庄,某市医院医生,觅27—35岁,高1.70米以上,品貌端正,军队干部或企事业单位千部,优先考虑研究生等未婚男子……”
“女,24岁,未婚,中等文化,高1.63米,活泼开朗,身材、容貌不会让你失望,家境较好。觅有一定文化修养,事业心强,年龄相当,品貌端正,有主见的男子……”
“具有现代思想观念和一定文化修养、善良柔美的姑娘,您一定正在寻觅志趣相投的知音,一位24岁,高1.70米,大专文化,在特区某报社工作的英俊男子正等待着与您同行。他思想深刻,关心社会,爱好文学,唯求情感相通,不苛求其它条件……”
“男,31岁,品貌端正,集知识与修养于一身,在某市科研所工作,因幼时患小儿麻痹症,落有残疾,但生活能自理,觅健康贤惠,有事业心,愿与之同甘共苦的姑娘为偶……”②
我一边“听”着征婚者的自述,一边力求找到其中的什么带规律性的东西……
条件!所有刊登征婚启事的人,都亮出自己最佳的情况,提出应征者应具有的条件。而事实上,任何一位应征者也必将对方所亮出的情况,作为是否符合自己理想的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所有以婚姻为目的的求偶,都是有条件的。父母包办的婚姻,条件由父母代提;媒妁之言的牵线,所言的全是条件;自由恋爱者,虽不明言,虽不集中提出,虽不一定苛求什么全面的条件落实,但终究也有这样的或那样的条件。
追求爱情的自由恋爱者,在现代生活中主要提出了哪些条件,为什么要提这些条件;人们是怎么评价提条件者和条件的;爱情讲了条件,会有什么结果;不讲条件的爱情,又会有什么结果,什么时候可以不再讲条件;世间究竟有没有无条件的爱……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恋爱者困惑的人生症结。我希望能从自己的钻研中,悟出一点别人尚未着墨的道理来。
我们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要产生爱情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没有任何条件的。当然,有的条件是人人都讲的,而有的条件不见得是人人都讲的。如此而已。
本书曾经不只一次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是社会人的本质和人的需要的论述。应当说,他们的哲学论述已经完全可以解释追求爱情何以要提出条件的原因。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还这样指出:“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相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同人和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③我们因此可以把人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所提出的条件,解释为用“爱”(征婚者亮出的自己的情况,绝大多数是引以自豪的和自己所爱的)来交换“爱”(所提出的条件是应征对象可以用来交换的“爱”);我们可以把征婚者的开诚布公的自我介绍,解释为用信任来交换人们的信任。当然,我们由此而认定征婚者是“现实的个人”,而征婚条件则是“特定表现”。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更注重感性的认识,而未必对理论感大兴趣。现实社会的人们对此有何看法呢,我于1987年7月4日邀请了几位青年朋友座谈,希望能听到他们对征婚提条件者和条件内容的评价。在他们的面前,摊放着几十本刊登有征婚启事的杂志以及一些报纸,以下便是这次小型调查的记录摘要:(以下,略)
那次小型座谈,虽说只有9位朋友参加,但因为大家的年龄、职业、性别、婚恋等都不一样,所以也颇有些典型性。在长达3个半小时的交流中,我觉得大家所谈的内容,不再局限于对征婚提条件者和条件的评价,另外还涉及到爱情讲了条件会怎样,不讲又怎样相应该怎么讲条件的问题。可贵的是,朋友们用自己的经历来作为例证,为我们的理论铺垫了基础。
在座谈中,有一位自愿参加讨论,但不肯透露姓名和身分的小伙子,曾经向我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现在,很多姑娘要求‘寻找男子汉’。显然‘男子汉’就是一整个人的条件。但是,我不懂,姑娘找到这样的男子汉,是为了志同道合呢?还是为了更好地依赖丈夫?”
我因为没有调查,只好请他待我有个结果,再告诉他。我当时只能告诉他,从过去的社会心理学家和性格心理专家对男女传统性别角色特质的研究成果来看,可能女性对男性的依赖心理要多一些。
西方专家的研究是基于他们所面临的现实,即工业社会中的“男性客体”和“女性主体”的现象。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对此有一段论述:“在工业社会中,一种最普通的对两性的口头禅是,男人倾向于作为‘客体’,而女人则是‘主’。如果这种说法核心是正确的,它可能并不是由于某些固定的生物实际,而是无形的楔子在精神上的影响”。⑤然后,他指出,男性直接性的经济活动和女性侧重于家庭的非直接性的经济活动,“男女这种劳动方式的分裂,在人的个性和精神生活中打下了一个楔子。工厂和办公室的公共集体的环境,需要平等和协作的关系,带给他们一种着重客观分析和客观关系。男人从小就为他们将来在工厂或办公室的任务作准备,他们将在一个相互依赖的世界中活动,激励着他们成为‘客体’。女人们一生下来就是为了负担再生孩子的任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独立于社会之外,抚养儿童,主持繁重家务的活动,培养成为‘主体’,而常常在想象上把她们从客观方面分解出来,认作是理所当然的无能之辈。”⑥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认为西方的理论必定符合我们中国的情况。但是,假如以西方男性角色的特质来对照我们中国男子,倒有可能发现中国男子没有许多那上面列着的特质。这就无怪手中国女性要“寻找男子汉”、“寻找中国的高仓健”!请问,究竟孰是孰非呢?
我从1985年至1986年两年的一些报刊所报道的企业女性领导者、改革中的“女强人”来分析,我发现她们之所以被“誉”为“女强人”,一则当然因为她们强而一反女性的弱;二则恰恰是她们的性别角色更趋向男性角色;第三则是,当人们“誉”之为“强人”时,却无形中反证了普遍的女性是传统的女性角色人物,是“弱者”。
根据我的调查问卷来分析,我们约莫可以注意到3种心理素材:
1、男性对女性“主体”的要求较突出,而女性则大多数要求男性是“客体”;
2、男性有三分之一的人希望女性从“主体”中走出,迈进“客体行列”,这是男性对男女社会地位平等的反映;而有四分之一的女性(6.3%的②③和18.6%的②相加)则并不要求男性在事业上的过多成就;
3、男性仅7.7%的人要求女性保持“主体”,显示出男性的绝大多数人赞同女性从“主体”中解脱出来,不再是弱者,而女性则无一人愿意自己的对象仅仅是家庭的主持者和家务的劳动者,即便是这方面的多面手也不要,这是否就是女性对“寻找”中的“男子汉”的最明显要求呢?
在许多青年朋友的初恋中,梦幻“纯情”,而当他们从热恋得“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中回到现实的世界时,“条件”就有可能把他们“诗”篇取代得所剩无几。至于何年何月,所有的恋人将是“无条件”的、自由的呢?恩格斯说:“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⑦从恩格斯的这个论断而言,要待到共产主义实现,婚恋者不再考虑经济和由经济所派生出的其他条件。恩格斯指出,那时所余下的唯一动机,将是爱慕。人们将凭什么去爱慕对方呢?自然是异性的性别的角色。在这一点上,叔本华说,“吸引异性的首要条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说恋爱的本钱是青春,这是因为意志想努力表现出一切个性基底的人类特质的缘故。”⑧从叔本华的这个论断而言,人类将永远要在相恋时讲“条件”,即性别不同的青春。
有一个问题是相当困扰人的,既然爱情是有条件的(不论你口头提出,或是察颜观色地寻觅对象的情况),那么,为什么无数万千的青年在初恋时,总不免认为爱是不应该提条件的呢?
我以为,这其中是两个被混同了的概念,即“爱情”和“爱”被混为一谈造成的误会。爱情,是一种心理,是双方共同建立起关系的心理活动,它必须通过人的行为(包括动作、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才能使对方受到刺激,作出反映。爱,就不仅是一种心理活动,而是更多地具有或伴之以行为的心理表达过程。平日,人们认为爱是不应该讲条件的,即是因为爱情已经在心理过程中,作出过条件抉择,爱就只能是爱情的表达,而不是取代爱情者。母亲之所以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子女(参见本书第14页),首先是她以对子女进行爱情(广义上的)心理活动时,已经附有条件——所要去爱的对象是自己的子女。于是,母亲用乳汁、用身体、用生命的一切去爱他们。而恋人呢?“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⑨马克思的这段话用来证明 “爱情”与“爱”之区别,是再好不过的了。句子“你 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里,“你的爱”是指 “爱”,是伴之以行为的心理表达过程,即下一句里 的“你的生命表现”;“作为爱”,是指“爱情”,与后 来的一句“你的爱就是无力的”那个“爱”一样;而 “对方的爱”,是指对方的心理反映,是“爱情”;“被爱的人”是指被对方用“爱”的动作表示。假如我们用区别开的“爱”与“爱情”两个概念来理解这句话,那大致是,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情没有引起对方的爱情,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情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这样看来,爱,应当是无条件的。
关于爱情,我所懂得的实在不多。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天下又有多少恋人混淆不清“爱情”与“爱”,又有多少恋人讲了多少爱情的条件,又有多少恋人已经付出了无条件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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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文载于1987年7月30日《广州青年报》)文章题为《我们懂得几多爱情》,经作者同意摘录于此。
②以上所摘各征婚启事,一并见于1987年第1、2期合刊的(武汉)《爱情婚姻家庭》杂志第43页至46页“相思树”专栏。
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55页。句中黑体字是原文已经有的。
④根据本人要求,此处改用本人自取的化名,谐音“失败”。
⑤参见(美)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出版,第96页。
⑥同上,第98页。
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95页。
⑧参见(波)叔本华《爱与生的苦恼》,中国神乎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7页。
⑨同③。
(1988年9月出版《人与人》—人际纽带上的症结之二 节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