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温存已不复再有,/每次外出,虽还并行,/但都只是一个劲地走/买米,/打油,/为家庭的生活而采购。/那一夜,我问他:/“可还有红豆?”/他回答说,/“没了就去买,/别到时候没东西下酒!”
——邵馥(女,1959年出生,上海市人,教员)
任何有经验的人,只要在街头望几眼成双成对的男女步履行态,便可以相当准确地分辨出哪一对是未婚的情侣,哪一对是已婚的夫妇。他们踏着各自生命的节奏,走在婚恋生活的途程上。有人说,这条路将使误解的人们相结合,而必使理解的人们互分离;有人说,走这条路得格外小心,因为由两个人并行合举的那名目“爱情”的东西是易碎品,有人说,上帝主宰万物,却对此条道路的灾祸无能为力;有人说,凡在此条路上成为永垂不朽者,必扮演过悲剧角色;有人说,未上此途前,从旁看去,这途中飞驰而过的车辆上各有一对男女拥抱,羡慕至极已令人神往,直到自己也与一异性相携而登车,开动之后,才发现这是不带刹车的车,终于明白了人人拥抱的原因乃是害怕,但此时已欲罢不能,有人说,人生不途经此路必不幸福,而途经此路的人生却未必免得了不幸;有的人说,请不要把“结婚”当成爱情的里程碑,它是示意爱情即将结束的最后路标……
爱情问题专家把结婚后的第三年至第九年,称 为爱情的危险期,危险性在于一切的热恋的高潮己经过尽,唯有法定的婚姻关系将一对对男女维系。 婚姻心理学家,积极地要求诸位丈夫和妻子必须不断更新爱情。伦理学家从道德的论坛提请社会人士,对爱情道德的评价舆论,务必时常敲起晨钟。社会学家关注家庭——这社会机体的细胞是否发生任何的病变……
有一个问题提请社会心理学作解释:人是怎么会产生不该产生的“结婚就是爱情的结束”这种心理的。
有人曾经对中国婚姻家庭作过很不乐观的估量,至少60%是处于“维持”状态。根据是观察所得的,自1981年1月1日生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人们通常将它与1950年5月1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相对简称为“新婚姻法”)后,数年间,由法院判决和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的离婚诉讼为数甚多。由于这种说法只是一种非定量的“估量”,所以有待于调查数据的表明。
根据1985年10月1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项目《当代中国青年职工状况》调查研究成果公告,“青年职工婚后小家庭的生活感受普遍良好”:
该调查报告说:“值得注意的是,勉强维持,没有乐趣,讨厌憎恨的家庭占六分之一。即每六家就有一家不和睦,不安定甚至面临破裂,这个问题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①
基于上述的科研成果,我们有必要集中了解青年婚姻家庭不幸者的心理。作者通过一一些调查发现,青年职工婚后小家庭生活感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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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到温暖) 46.66%
较好:(虽有些矛盾,总的说来还可以) 18.22%
较差:(总得有个家,就这么过) 8.55%
(常常感到孤独,没有什么兴趣) 4.8%
差:(讨厌憎恨这个家,想离婚) 1.34%
其他: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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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在恋爱过程中,双方恋人没有清醒的或充分的心理上的婚姻准备。
笔者认为,从一些家庭的青年夫妇纠纷来看,既可能因为热恋而失去冷静思考结婚内涵的程序,从而造成婚后心理上弥补程序的冲突;也可能因为双方虽在一定的问题上考虑过结婚的性质,但仅从物质上作准备,在某些条件上找契机,致使对婚姻带来的相恋心理的变化认识不足;还可能双方虽各有婚姻的心理准备,却因为婚前末就此作深入的交融,所以心理上虽各有认识,却相悖甚远。类似这些均属于心理上的婚姻准备不足。
我们曾经误以为心理上婚姻准备不足者,一定是恋爱期短暂的人。调查情况并非这样。现实中,既有人有意识地将恋爱当作“纯情的”,而不言及条件,也有人因为某种预感而认为商讨结婚的事,时机未成熟,而拟时机成熟后再谈,岂知“时机”就是相恋时机制的吻合度。
不论是哪种原因的心理上婚姻准备不足,都是爱情目标不明确的反映。
第二种,在恋爱过程中,双方恋人虽有清楚的婚姻心理准备,但所作准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功利”为目的。
我们从调查到的十数件类似的纠纷事件中,渐渐地明白了与第一种心理,截然不同的第二种心理。的确,这类明确婚姻目的,却又因此目的而舍弃其它目的者,是婚姻的“功利主义”者。请别以为这是少数。不,它为数相当普遍。我曾经听到G(女,1960年出生,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学毕业,教员)说,“天下有件怪事,大家都说知音难找,但是个个结婚后都好好的。我想,要么就是‘知音难找’是假的,要么就是结婚的‘美好’是假的。”我只能用我调查所获的印象来说,相当多人现在的爱人,都与理想中的“对象”相距,至于相距远近,就直接关系到婚姻的幸福与不幸了。
笔者以为,当婚姻双方的“功利”欲已得满足或不得满足时,都对婚姻关系不利。
第三种,在恋爱过程中和婚姻生活里,婚恋者混淆了“爱情”与“爱”,忽视了“爱情”,偏重对“爱”的索取与满足。
从调查情况看,近乎有一半的已婚青年在婚后两年很少再用口头向爱人提及“爱情”,而婚前则有88%的青年恋人经常提及“爱情”。这就不是什么“个性”原因,而是传统文化对现代文化的“报复”表现。
笔者认为,没有“爱情”,则“爱”只能是大部分出于生理的需求,“爱”得到满足,并不是“爱情”的满足。
爱情、婚姻和婚姻家庭的不幸,使青年夫妻内心渐趋空虚。他们经常把现实与回忆相对比,所以益发对现实不满,而益发希望重新获得那美好的恋情。情绪消极者也可能“维持”婚姻家庭的现状,情绪“积极”者则不甘于“寂寞”,他们把注意力重新投入茫茫的世间,找物质的刺激,找精神的出路……倘若偶遇“同是天涯沦落人”,或外向性格的寻知心者,便“一拍即合”,于是,一种不道德的婚外恋开始了……
我想起关于上帝将人劈成两半、将人们搞乱之后洒散到世界各地的神话。我并不相信上帝,一切对上帝的传说,都是人的传说。而我却久久地沉思,人啊,为了人际的需求,建立了各种的道德、法律,而人在孤寂之中,为什么无顾后者的制约以求前者的满足!
我久久地沉思,在街头注目人流的滚动,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夫妻、情侣、开车的、乘车的、骑车的、走路的……
我看大家的步履,我走在人群中间,我听着嘈杂的人声,我也想跟谁对话……
啊!一群姑娘笑得很甜,那笑声象银铃,她们 嬉闹而过……
啊!这是一位何等刚毅的小伙子,他的步伐很急,从我身边走过。是的,他没有注意到有人在观察他,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写进一本书……
我看到红绿灯在十字街头闪亮,人们看看它,或停,或行。啊,是的,它也是一种符号,一种秩序和道德相系的符号……
我应该多找几位年轻的夫妇访谈,可他们太匆忙!是啊,我们的社会舞台是现代的工业社会,是都市……
夜幕已经落下了,华灯已经初上了,我也该回家了,我的家人都在等我……怎么回去?公共汽车已经下班了。我想叫一辆的士,是的,叫“的士”!
一辆已经坐有两位客人的的士停在我的跟前,我问明了去向,就上了车;算是填满了剩下的那个空位。司机很年轻,至多不超过22岁,他说,得先把那两位客人送去医院,我这才注意到那女同志是个孕妇,当然,陪她同座的是她的爱人。
“就要当爸爸和妈妈啦!恭喜啊!”我向那对相偎依着的青年夫妇说道。
“谢谢!让您跟我们拐道了,对不起。”男同志歉了歉身子,那女同志直哼,不,只差半点儿就是喊了……
司机把车开得很稳,又很快。
车到医院时,那女同志已经不能自己行走了。我同司机帮着那小伙子,把那孕妇架起来,送进产妇病房。
值班医生瞪了我们三眼:“哪个是病人家属?”
待那男同志自我申明后。那位医生叫他去填表,办住院手术。
司机说:“我可以走了吗?”
那位男同志付清了车钱,司机向他说了声:“拜拜!喂!祝你生个小子!”
“这是很吉利的兆头”,那男的说:“啊!再添你五块钱吧!”
司机笑了笑,把钱塞回对方手中:“凭你这一下,我祝这个世界多一个姑娘!”
司机要走,我也该跟司机走了。我问那小伙子:“还需要我帮忙吗?”
那小伙子问:“请问,一个孩子什么时候才会叫‘爸爸’和‘妈妈’?”
我笑道:“啊!你还是去产房门口呆着吧,静夜里去等着你的孩子的第一声啼哭!”
是不是该到此结束了?不!应当另有开始!让我们再见——为了中国充满爱情!
(1988年9月出版《人与人》—16.人际纽带上的症结之三 节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