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在辩识中的意义
|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2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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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蒋介石为统帅的中华民国国军在面对日本军队入侵时,为什么曾经采取“不抵抗”政策?
有的为什么又采取顽强抵抗?战争的结局?
日本侵略军为什么会在南京进行大屠杀?
我们对历史有堆积如山的不解,同时又有誓不两立的敌对论断。
读 http://jiangxiaohua.blogchina.com/3044764.html#support “广岛远比南京更值得关注”一文之后,我有一领悟:之所以不解,之所以未必势均力敌的论断敌对,这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人们所知晓的“前提”,被种种制造以后缺失,或者被故意虚假。
这篇文章摆出了《日内瓦公约》。
《日内瓦公约》是自1864年至1949 年期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大清国政府在 1906 年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即年起乃至延续到中华民国的1949 年,《日内瓦公约》都是各个战事诸多辩识判定的前提。
国军在抵不抵抗的策略考量时,应该是翻阅过此前提,并本本过《日内瓦公约》的。
日军或日本政府就其所称“南京事件”的口实,也是本本主义了《日内瓦公约》的。
可是,在阅读此文前,我所受到教育的教科书、洗脑的政治宣传、看到的所有大陆出版的有关书籍、文章,从不曾着墨过《日内瓦公约》。也就是说,我和我的同龄人七十年来的“辩识”,是在缺失“前提”之情况下,以现政政治权势所谓的“结论”为结论的。
国民应当有对国家历史的知情权吧?
没有。
被剥夺了去。
所幸,当今因为有此文章,方才略有所知。
这篇文章作者“江工”没有任何资质的说明。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其文章内容的感谢。
可惜,“江工”的这篇文章,能引起大众关注阅读的可能性极其有限。又能特别认真注意到文章最后一句话的人,更少之又少。
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