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针较真
|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3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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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揣测,在国内的期刊杂志里,《咬文嚼字》是最较针汉语文的,因为它是以较针汉语文作为刊物使命的。
知道这种刊物已经有十来年了,1997年买过它上一年的合订本一册。阅读时,觉得几乎篇篇都言简意赅的纠错为正,皆是有益短文。阅读后,再也不想继续。因为我自己就已经在周围人群中被视为特别较针的。
譬如说,这一味的追究“真”,一如要与针、针尖、针眼那么细小之物针锋相对比较,大家都写作“较真”,我就偏要写成“较针”。因为即使是“较真”,也未必比较的全是假,还有哪个更贴切、更合适的问题。不是最贴切、最合适的,就成假了吗?要在几乎相同者中比较最贴切、最合适的,那就如比较针的粗细、长短。
针,是何其之小的物,是何等便宜之货。所以,“较针”用于汉语文的认真辨识,应当要比“较真” 更贴切、更合适,也更形象。因为真假的辨识要大大过汉语文的范畴。
今年,我却又订了一年的月刊《咬文嚼字》。似乎我有对于自己近些年来,尤其是写博文后每篇必有别字,屡出不穷,觉得有必要找个较真的专业纸质文字来教育我。
第一期到后,翻了翻,觉得有必要较针较真一下其中的三篇。
《你会写信封吗》这篇文章本身不存在问题,而我要较针的是它给我的印象。
我的印象里,早在三十多年前,北京大学已故的汉语言大学者王力教授就写过这事儿,其中说到收信人姓名后的称谓写法时,他觉得正确的应该是“同志”,他说道“总不好让邮递员拿着信也叫‘×××父亲’吧?”文笔生动得好记,一记之后也就不易再犯类似的错了。
好了,《你会写信封吗》就写这点,没别的。
《一年可献五次血》这则短文认为,报道所说的咸宁献血女状元十年间献血50余次,平均一年献五次血,“显然是不可能的”。其理由是“按照我国无偿献血的有关规定,献血者每间隔6个月可献血一次。一年献二次血。”
我要较真的是规定与事实的逻辑关系。务必看懂“规定”的时间间隔、年次数,用的是“可”,而并没有使用“必须间隔”、“至少要间隔”,或者“只可二次”。为什么?因为,在制定“规定”时,已经考虑到有些人的体质、肝功能特别强,献血的间隔时间、年次数不会影响到血浆的质量的问题,还是特需紧急情况下的问题。《咬文嚼字》既没有讨论新闻报道是否属实的使命,更没有追究献血应该间隔多长时间、年次数级限的人体生理医学和保障健康问题的任务。
我还要较针的是这篇所写那句“显然是不可能的”里的“不可能”三个汉字。即使平均一年献五次血是违规行为,但只要是事实,那么事实就不是人为认为“不可能的”,而是既成事实。总不能说有人持菜刀杀死了人,因为菜刀的用途是切菜的,这凶犯的杀人事实就可以用“不可能的”来表达吧。所以,即使那女状元献血次数不合规定,在此正确的用词也应该使用“不对的”,或者“不应该的”、“违规的”。
《应为“轩然大波”》 这则短文引经据典指出“喧然大波”是错误的。作者应该是既较真于经典,有较针于小而又小的喧哗然的大波澜了。
这么说吧,我因此而较针着又去想以下这些语词的意思: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作茧自缚、从善随俗、约定俗成。甚至,我还想到文字的创造、成语的来历、歇后语的生动、废字如何死去、白话文运动、鲁迅“许多文句都是生造的、不通的”之说、当代网络语言的接踵而至,等等。
如果照这篇的“理论”推及,一定要较真的话,那我要较针——恐怕《咬文嚼字》的刊号也是错的太错了:“这文字可以咬吗?可以嚼吗?”
答案显然用不着我来揣测。如果一定可以咬和嚼,那也不是不可以,因为它是纸质的。
2010-01-11 / 12 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