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院筛谷(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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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还记得狼“外婆”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2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大人的故事尽是吓小孩的,这样小孩才会乖乖去睡觉。
          ——殷小勤(女,1961年出生,福州市人,连环画作者)
 
     谁都记知道《狼“外婆”吃小孩》的故事吧?一只老狼装扮成“外婆”,乘小孩的妈妈出远门的那一天来到小孩的家里,先是骗取了3个孩子的信任,后是晚上和他们一起睡……半夜里,“咯吱咯吱”连吃了其中的两个小孩……最后剩下的那个小孩,机智地逃了出来。就在这时,妈妈回家了。小孩和妈妈,还有邻居的许多人,都一起来打狼。狼“外婆”被打死了。
     这个故事很容易让幼儿知道以下几个情况,
     1.狼是会吃人的;           
     2.为了吃人,狼会“变”成外婆;
     3.外婆,就是妈妈的妈妈;  
     4.小孩子不能离开妈妈;
     5.妈妈不在家,小孩子就会有危险;
     6.在家的小孩子要听妈妈离家时交代的话;
     7.一个人要和别的许多人团结起来才有力量;
     8.邻居,就是住房相隔很近的人家;  
     9.坏蛋会被打死的;
     10.死了,就不能吃饭和玩了。
     当然,幼儿的思维会有些混乱,想不到的也会有。更何况为了唬住孩子,大人在讲述这个故事时只讲到有个孩子逃了出来就完了,处于十分恐惧状态中的幼儿,藏进被窝都来不及了,又怎么能去想这么多呢!
     不知从哪个朝代开始,《狼“外婆”吃小孩》的故事,就成了我们中国妇道人家唬吓婴幼儿的最有效法宝。大灰狼深更半夜吃小孩,“咯吱咯吱”的声音,足以使孩子们连小气都不敢喘一声!至于有的大人,故意重复着“咯吱咯吱”的声音,那就难免不会在幼小的心灵上埋了“世界真可怕”的种子。
     我想,这类有害孩子心理健康的故事,国外也会有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国外传说发现过狼孩……
     1920年10月,印度传教士辛格在该国霍达木里村,发现两个与狼群同穴生活的女孩的事,曾一度轰动全球;时至今日,印度发现狼孩的消息仍时有传出。
     国外还传说发现过其他“兽孩”,例如1672年,在伊朗的某座大森林里,人们发现一只绵羊正在给一个两岁左石的男孩子哺乳;1675年,在非洲撒哈拉的某林区里,法国探险家发现一个满头黑发的“鹿孩”,正在同鹿一齐奔跑;1916年,在立陶宛发现“熊孩”;1923年,在印度卡查尔大森林发现“豹孩”;1961年,在匈牙利某高山上发现女“熊孩”;1976年,在布隆迪南部某森林里,巡逻兵捉获一个8岁的黑人“猴孩”……
     我记不清,在我们中国是不是也有过这样的传闻。
     联邦德国著名动物学家赫尔施梅克对诸如此类的故事加以科学的分析,结果他认为不足置信,撰文《真有狼孩吗》。①
     然而,全世界4周岁以下的正常的幼儿可能都相信这类故事。因为,在他们已经听过的故事里、已经看过的画册里、所喜欢的影视节目里,千真万确地存在着兔子爸爸和兔子妈妈,存在着狐狸姐姐和猴子弟弟,存在着山羊伯伯和小鸡妹妹,存在着狼外婆和她的小狼外孙们……
     任何学科的科学家都不会因此而责怪幼儿的无知和非科学性;相反,他们有可能因此而童心复萌。
     从事人际关系研究和传播的社会心理学学者,从事人的社会化研究和传播的社会学学者,都更加感激人格化动物故事的编写者、画册的绘制者和节目的表演者。他们在各自的作品中,赋予原本只有自然属性的各种动物以人的社会属性,从而反映出这些“动物”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实质上,它就是人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某些(如人际关系、劳动生产等)内容的非机械性翻版。它成了幼儿在无意识中接受人类的语言、习惯、人际关系、社会行为规范等教育的报生动的教材。
     荷兰著名的心理学家和社会教育学家勃纳德•利维古德认为:“在襁褓时期,孩子对于外界的一切印象都是畅开的,他通过模仿来学习。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应当给他的最重要的东西是肯定、信任和安全的感觉,即让他感到他在这个世界上是受欢迎的,周围的人们给予他抚爱与温存。肯定和信任的感觉来自有规律的生活和孩子所接触的事物的连贯性;安全感刚来自周围环境对孩子温暖的抚爱。一句话,必须让孩子得到这样一个基本感觉:‘这个世界真好!’”②
     我想知道,幼儿们在由自己认定的“这个世界”里,是怎样建立最初的属于他自己的人际关系的;在确定某种关系时,他有着怎样的行为;幼儿期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或留下的记忆,对于他的将来有什么样的影响和作用。
     我曾经为此而无数次地进入福州仓山娃娃培育中心,对4周岁以下的数十名幼儿进行观察,特别是对其中的12名全托者加以注意和研究。
     我得到这样一些印象:
     1.所有的人都对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表示亲情;男孩子侧重于向大人索取食物,多数女孩子喜欢撒娇;有不少人能屈指点数自己家庭成员的姓名。无疑,这种血缘关系是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最牢固的关系。
     2.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将小朋友作为玩耍的伙伴,聚散很轻松,但也有比较要好的“小团伙”。假若,这些孩子能继续相处上小学、甚至同上一所中学,可能在他们之间会产生相当深厚的友谊。然而就目前来看,他们不会因关系的疏密而悲喜,如果上学后,他们各自分手,一般也就会逐渐忘怀。
     3.他们需要得到教师和保育员的教导、帮助和保护,能听从大人的指挥,但即使现在与教师、保育员关系很好,却终究无法取代他们与血缘关系者的亲密联系。这一点,全托者表现尤为突出,无论幼儿园内生活如何快乐,只要星期六,他们就翘首以待来接他们回家的大人们;而再回到幼儿园时,则对家人表示依念。
     4.他们会出于礼貌或条件反射,对他们见到的其他大人称呼并问好、道谢和告别,但除非对方能讲述极有趣的故事或留下较深的印象外,他们一般只是以完成“任务”似地与大人交往。如果对方赠予玩具。食品,他们的注意力马上转移到这些物品上。玩具、食品愈有趣、愈有味,对方留下的作为人的印象就愈少、愈淡薄。
     使我感到极为有趣的是,在幼儿的世界里,他“大约有一大半的精力放在与动物、动物玩具。来往”的关系上。所有的幼儿都能迅速而准确地认知、记忆和识别闻名世界的孙悟空、猪八戒、黑猫警长、米老鼠、唐老鸭、雷欧和睡鼠。他们对这些
     “人”的一切本领从不怀疑;他们没有提出过超越这些“人”各自活动的范围的问题,例如“黑猫警长为什么不吃掉米老鼠呀”,或者“孙悟空会跟樱鼠打架吗”。假如这些“人”的“风格”不同,并已被幼儿们无意识地区别开来了,那么幼儿们从此似乎就有了不同“社区”和“社区特征”的知识。
     除了到娃娃培育中心观察外,我还对邻近的四个4周岁的男女幼儿进行观察。观察的结果,我又有新的发现。当幼儿独自一人时,大人们如果递给他(她)多种动物玩具,他(她)一般不开口讲话,也不作其他非语言符号的暗示。大人们离开后,这些孩子会很快地让各个动物玩具充当各种角色,如女孩将熊作为“病人”,长颈鹿是熊的“妈妈”;男孩多半把动物玩具当成“敌人”。此后,他(她)确定自己的相应角色,如女孩说自己是“医生”,男孩说自己是“解放军”。紧接着,“他(她)都与动物玩具进行社会活动。“医生”给长颈鹿“妈妈”的“儿子”---熊看病、打针、吃药,而“解放军”选择了棉被作为“碉堡”掩护自己并开枪打击“敌人”,等等。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幼儿断断续续地以独白的方式叙述着自己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这实在是一种很有意义的事情。
     苏联著名社会心理学家、莫斯科大学心理学系教授F•M•安德列耶娃指出,“模仿是儿童在一定的年龄阶段掌握实际生活的基本形式。儿童的模仿可划分为几个阶段,从盲目地模仿成年人行为的范例直到有理由的模仿。”③
     将观察模仿视为人类一个极其重要学习历程的心理学的社会学习理论创导者,曾经做过这样两种实验。
     第一种实验。科学家把第一组的幼儿领到实验室里,学做拼图板的游戏。接着让他们看10分钟某个成年人在实验室里的一般性活动。与此同时,科学家把第二组的幼儿领到别的实验室里,让他们看10分钟某个成年人用铁锤凶狠地敲击橡皮人,那个成年人还把橡皮人抓起来摔、丢、压,嘴里还不时地怒骂道,“打!”“揍!”。此后,将两组幼儿混合在一起,到某个房间来玩非常有趣的玩具。孩子们玩得兴高采烈。这时,实验者进来,故意把玩具拿走,并在暗处对幼儿观察20分钟。
     科学家发现,当孩子们察觉自己身边还有一些橡皮人、铁锤及其它东西时,他们的行为大不一样。他们中对橡皮人拳打脚踢,并伴之以怒骂者,都是第二组的幼儿。有的幼儿侵犯橡皮人的行为与成年人所表现过的侵犯行为完全相同;而有的孩子则因为有现场侵犯的榜样而解除了他自己侵犯行为的抑制,表现出的侵犯橡皮人的行为不同于实验中所看到的成年人的行为榜样。
     第二种实验。科学家让上述两组幼儿在同一实验室里同时观察两个成年人的行为。一个成年人表现良好,受到科学家的奖赏。另一个成年人表现出侵犯行为,受到科学家的惩罚。科学家发现,当前者得到奖赏时,幼儿就模仿这位成年人。而当后者受到惩罚时,幼儿就不再模仿或很少模仿他了。此后,科学家要求幼儿重复他们观察到的成年人侵犯行为时,他们都能准确无误地进行表演。
     科学家们认为,这意味着幼儿把观察所得的知觉刺激保存于记忆系统中,当情况适合时,他们就会有所表现。
     我不曾有过做类似实验的经历。但有这么一件事,却加深了我对前面所引述的理论与实验的理解。这事记在我的《备忘录》中:
     1979年5月31日,星期四,晨。雨霁。
     福州市台江广场。2路公共汽车站。所谓站点,实际上就是五一大道十字路口靠东侧的街道旁。候车上班、上学、办事的人们。七八十人散乱的在蠢蠢欲挤。越来越乱。人人心中都憋足了一股子冲劲。
     一辆2路车开过来了,还没停稳,站点上的人们就一窝蜂似地拥挤了上去。
     突然,有个孩子被挤倒在地上。
     我从人群中退出来,想去拉他。 
     他大声叫嚷着什么。
     有几只脚踩着他的身子了!
     我终于从人们的脚下把他给拖了出来。
     车开走了。
     他也走了。
     我看见他又走了回来。大概,他要向我道谢吧!
     他来到我的跟前。看上去,他才念小学二、三年级。
     猛地,他朝着我大声嚷道:“等我长大了,我也踩你们!哼!”
     我什么都不想说。不,我根本就没反应过来。我目送他走了,去哪里,不知道。他,满身污水,还沾些泥巴;有的地方皮肤还带着血痕,手上拎着断了背带的书包……
      现在已经是1988年了,八、九年的时光过得真快啊!
     当年顶多不过八、九岁的孩子,而今该长成个男子汉了吧?我常想,假如能与你见面,我们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说,但我一定不会再说《狼“外婆”吃孩子》的故事,你也不会说,“等我长大了,我也踩你”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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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载《读者文摘》(兰州)1985年第12期,第25页至第26页。
     ②参见勃纳德《人生的阶段》,新华出版社1986年出版,第35页,第36页。句中所加的黑点,是原文已有的。
     ③参见安德列耶娃《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144页。
   
          (1988年9月出版《人与人》—3.人在模仿中学习建立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