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自在(修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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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说自我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8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提倡“大公无私”、“忘我精神”、“斗私批修”的年代虽然已经远去,新的“人权”、“个人”等等的价值观名称和概念也层出不穷,但是,我因为老在言及“自我”,所以,多多少少还是被惯性思维、传统“社会主义”和“不应该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这样子是很自私的”说法所贬斥。虽没当面,暗箭很是有的。有的相当客气,说我是个“怪人”、“太不合群的老家伙”。

      我是一个“个人”,存在于“一个”社会,表述“个人”与“社会”的区别、关系,“我”是“个人”的第一人称。

      在汉字起始当初。“我”字由“禾”、“戈”组成,表示一个奴隶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两方面能力——农种的和战争的。

      这是何等悲催的个体!

      以至于三千年后,我的母亲那一代不识字的人,仍然终不肯自己的子女在幼年时以“我”自称,而是语说己名,因为只有有“名”的才不是奴隶。

      奴隶社会的这么一块活化石,未必被汉字创造者的之外的许多人皆知,但它实际是存在的本“我”。

     “大公无私”、“忘我精神”、“斗私批修”意图革命的并非“我”的消灭,而是个体的为之贡献“个人”的思想、灵魂、肉体、精力、生命,一切的全部都得自觉自愿地成其政党冠冕堂皇纲领和旗帜下的牺牲。因此,“我”是必要的,但不是自己的我,而是“为革命事业献身”的牺牲品——不再是自己的、所谓的“我”。

     我觉悟“自我”,并非因为谁的恩赐和教导,而是经过我的阅读、我的反复思考、我的发现自己、我有所感悟,才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存在、生活的意义,乃在于自我与他人的实际互动。

     “自我”基于“个人”,基于“我”和“我自己”,但并不等同于“自私”、“以我为中心”、“个人主义”、“利己主义”。

     “奇人”与“怪人”,“狂人”与“疯子”,“精神”与“精神病”,“雨人”与“白痴”,等等等等类似“对应”的“相对”,中间就一线之隔。

     我们往往因为成语的关联性,就顺其以为当然,譬如“崇洋”的一定就“媚外”,“拔萃”的一定“出类”,“眉清”的一定“目秀”,“邪道”的一定“歪门”,“大勇”的一定“大智”等等等等,但是稍作思想,便察觉不应以为然。

     我说的“自我”,似乎最接近的当是“自闭”。

     然而,除非患了自闭症,也叫儿童孤独症的可怜人,在当今这样活跃的世界,还有几个不互动的?

     任何西方发达的、民主的、人权至上的宪法国家,都遵循一种教化的守则:把自己管好,社会也就好了。

     俄国伟大的演员、导演、戏剧教育家、理论家斯坦尼 · 斯拉夫斯基的名言“没有小角色,只有小演员”的说法,与之另一句名言“把自己的角色演到最好,整台戏就一定精彩”是相辅相成的。

     自我思考,自我意识,自我欣赏,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调整,等等等等在庞杂纷呈、物欲横流、尔虞我诈、权贵厉害的社会里,有什么会比这样的“我”,这样的“个体”、“个人”更无伤大雅,更不损人利己,更安分守己,更稳定政治的?


                                             20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