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们高三(三)班毕业五十周年。
庆祝活动筹备组去年11月第一次以后还开了四次会。
会议先后交给了我六项任务,分别是:
1、建一个QQ群,以便同学间的联系。
2、提庆祝活动的方案。
3、寻找两位同学:在南京的李悠光,在常州的潘翠屏。
4、主持两场晚会。
5、做一邀请函并分送达武汉以外的同学。
6、活动的拍照。
我做了三项半。
为什么我只做三项半,这三项半做成了什么样,于今记之:
【2013年10月28日】
让我“建一个QQ群”,是因为我被认为“熟悉电脑”,“晓得怎么搞”。
事实上,我从来不晓得在腾讯申请QQ群的正确途径。
凭着十来年QQ的以为,我想象:应该先为我们班申请一个QQ号码,然后把这个号通知同学们,让他们来“要求加为好友”,或者通过这个号去邀请已知对方Q号同学来加为“好友”。
到我申请时,才晓得不像十年前那样随便一个昵称,自设一个密码即可,而是必须填写个人手机号吗,将获得腾讯发到手机上的“验证码”,填入申请。
腾讯这么做,当然是为了配合公安和维稳,因为手机电话号码是凭身份证登记购买的,凡事必可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我服从。
这时候我获得了一个QQ号,署名却是我的姓名。
我很纳闷,也很无奈,就改了昵称,再将“出生年”填成我们班毕业的那年“1964”,于是“个人资料”里的“年龄”就自动生成为“49”。再在这个QQ号的里面申请了一个以我们班的名称为“昵称”的群。
至此,我把QQ号、QQ名、密码;群号、群名称、密码,以及为什么出现的会是我个人真实姓名和所谓“年龄”的原由,向筹备组成员做了交代和说明。
没想到,我因此被成为“群主”。
我当即声明自己仅仅只是遵照筹备组的指派,申请QQ群号码的。纵然我“熟悉电脑”,“晓得怎么搞”,在这里充我量也就当个开关门、看门的而已。
在继续被叫“群主”之后,三思有余的我决然退出了“群”。
应该说,这项任务我是完成了的。
【2013年11月05日】
此时我正在外行旅,答应在我回家之后的11月18日,向筹备组提交“方案”。此日,天雨,在酒店完成《关于50周年庆提案(表格版)》和《说明》。
这是第二项任务的情况。
【2014年6月28日】
筹备组成员在多方寻找无着之后,希望我有“点子”,能找到在南京扬子石化塑料厂工作过的李悠光同学、在常州牵引动力机厂工作过的潘翠屏同学。
还算快,就获得了信息:李悠光已于2008年癌症去世,而潘翠屏已往上海与子共同生活,有关企业档案仅有她的住址,而常州工人新村单元楼房她的原住宅已“查无此人”。
第三项我的任务,也算完成。
【2014年7月某日】
筹备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庆祝聚会的日期定在10月18日、19日。17日报导,当晚座谈会和次晚联欢会的主持人都是我。
我当即通过QQ、电话,笑着自问问他:“一个远在福建,距武汉千里之外,相隔数十年,当年数理化都不及格,化学100分考2分的我,何德何能?”婉言:“还是候选其他二三主持人,以备或许届期有人因事不参加呢!”
这第四项任务,我坚拒,而不是谢绝。
【2014年9月15日】
我接到筹备组13日的会议纪要公告,庆祝活动的日期改到10月24日报到,25、26 两天活动。分配给我:做邀请函,并分发给在外地的同学;活动的拍照。至于主持人,24 日晚上的座谈会如之前的决定,还得担当。
做邀请函,当然是因为我会点平面图像处理。义不容辞。
设计制作好版式之后,为彰显本次聚会活动的非同一般,我做出 51 张邀请卡,包括所有健在的每一位同学,无论在武汉还是武汉以外。
甚至,我在想,是不是应该连已故的 7 位同学,也做好,更应该打印出来,焚烧给他们。
然后,我在电脑上打包,发给筹备组成员。建议他们接力下去:即使由我来发送,我也仅仅只有QQ群里 14 位的人名,而筹备组的名单还包括了其它联络方式的同学。
第五项任务,做到夜晚2点35,算完成一半吧。
至于第六项做好拍照,在所应当。问题在于:我去不去武汉,尚未决意。
2014-09-16
【本篇有关】
2014-07-03 追悼老四李悠光
http://www.cqns1946.com/contents/6/3027.html
2014-07-05 不拘泥于感情的情感
http://www.cqns1946.com/contents/3/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