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8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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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把这事告诉给我。
非常,几乎,而且太过蹊跷的是,就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竟然有四男三女不成对的亲友向我告诉自己已经离异。你是第八人!
各有原因、过程和结局的讲述。
我自己是个过来人,虽然时代不同,因果、过程、方式有变,却无异自己又与你们同时在场,一次次追悼。
离婚不是死人,但不亚于一次自己的死,同时又为另一个对立者送行。
望自珍,并请节哀顺变!
通常,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诉予他人,当然是希望回听到支持于己的共振之响。我觉得这未必就是佛的慈悲,也不一定是修行人应有的就业缘由之反省。
倘若我引经据典于佛,又何能与共不屑的人们?
所以,你们或许更愿意接受一点我曾经专业从事的道理。而其实,那些理论,网络上一查就显,书店里一翻便见,我说的又算老几。但是,不说又不行,就如你说的“要有一个人来,把掉到泥沙地上的心,给捡起来,帮助洗干净了,安回去。”我能不为吗?
这四天,我想了想。
下面,是我自己的心得。
婚姻,从古到今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占有。
法定的婚姻关系是占有的被确立。
仪式的公众参与是占有的社会公示。
婚姻创制起始的受益者,绝对是确保男性占有欲的实现。因此,一个男性可以占有若干个女性。主体是性占有,以致其它一切,包括身体、生育、劳动力、随姻源而带来的私有财产,乃至生命的占有。
由此可见,婚姻是男性创立的社会结构、宗族家庭制度之关键。
直到人权的意识兴起、女权主义的发生、社会文明促成文明的社会、现代的家庭制度,才出现了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二人关系才出现了共同财产观、共同所有观,性爱关系专一制约。家
庭夫妻的
“
男女平等
”
重要,其最重要在于此。
也正因为是这样,无论结婚证有多少种的用途,其本意终究都在于确认共同财产,而不是共同所有观。还有的话,便在于判决是否另有性爱关系时,才要追究的性爱关系专一。
由此可知现代婚姻的根本着力点无非在于:一,彼此的性专一占有;二,财产的共同占有。
当代文明更以婚前财产公证,把婚姻可能解体和解体时最是看重的、最重要的、最重大的损失归结到财产的占有。这是赤裸裸的人性本能的保护,也是当代婚姻的归根结底。
否定这一说法的,只有五类:无知者,知而甚少者,偏见者,浪漫主义者,伪君子——尤其是道貌岸然的理论和在各种矛盾冲突中伪造“和谐”的行政。
恋爱、结婚是最浪漫的性娱乐结合,如同拍婚纱照的化妆。
而离婚是最现实的共同面对的解体性解决。没有一点的浪漫,彻头彻尾的严肃。不要一点的幻想,彻头彻尾的现实。除了严肃,还有沮丧,懊恼,后悔,痛恨,而唯有现实是复杂的纯粹的现实。
还好,你们现在这个时代的离婚,不一定以“作风问题”为理由,你们可以用“性格不合”为借口;大部分不以敌对相互,还有不少是朋友继续。这是文明的成就,是成就后的文明。
还有谁再谈“作风问题”?还有谁在婚前仍旧强调必须是童男或者是处女?
再谈的人,要么就是不与时俱进的,要么就是精神神马了的,还有就是已经腐败到被公示的党内官员。
我们还有什么必要谈冠冕堂皇的婚姻吗?
以爱情的名义,以结婚的形式,以道德的规范,以社会的秩序,
等等说法建造的“婚姻”,必将随之物质的均有和人权保障人性彻底自由而不复存在。
我,还有你们,还在同样有过和将会有离婚历程的我们的前人和来者,男男女女,不过是提前走在若干若干年的将来。
如同弥勒,他现在还只是菩萨,要过若干若干年的将来——大约五十七亿年后,他才成佛,但在人们的一般认知中,他已然是弥勒佛。
离婚这事,业已走在未来的我们,提早体验到未来人的人生,大家不一定要知佛,但已经如佛的智慧和觉悟之“般若”,得一解脱。
愿
心安理得,自在
拾穗 居士
2012-06-07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