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节祭祀的日子,我们家总是烧成捆成摞的冥钱、纸衣、纸被和纸制的多种生活用品给老太爷和老太奶奶。这已经成为不言的规矩。
虽然,我们家并没有谁相信阴曹地府西方天堂,也未必去追寻化为灰烬的到达那里,谁给转交,何时得了签收。
烧总得烧。烧总比不烧好。好就好在活人心里好过,不至于歉疚。
实际怎样,世上本无鬼,何来“鬼才晓得”之谈;即使真有轮回的事,那我的母亲、我的父亲那样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人,必定早早投胎再成新人了,所以,烧之而去的,无非是白烧的。
我却是坚持要烧,一定要烧很多很多的,因为,我见过我的母亲在世时缺钱时的难为。而且不是一次二次,而是不下十次。时间大约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到六十年代中叶。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1952年以前,我的父亲月薪大约是40元。要负担一家五口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还要供我姐上高中和我读小学的费用,也有不可不应酬的红事白事的人情,虽然紧凑,但还算殷实。
我祖母健康之日都和我们共同生活,快不行了,按风俗才搬去我的伯父家,丧事从南平做到福州老家,先是将灵柩船运,后又买地下葬,应该是不菲的一笔用款。所以,从我的祖母过世那年起,才开始听我的母亲跟我的父亲说钱不够用的事。
1954年,我的父亲有一次加入共产党、升职到科长,并提薪的机会,但在会议说自己却说“我一党都不党,这样政治面貌清清白白,升职提薪的事就让比我困难和进步的同志更适合。”后来就什么事也没发生。
我的母亲大凡听说此类“公家”的事,都全认定我的父亲一定是有道理的。
即使以后的二三十年间,每遇家用紧缺时,我的父亲屡屡言词后悔当年,而我的母亲也从不责怪。
1953年我姐到北京上大学,每月我的父亲按时汇去生活费十五元。我虽然还在上小学,但开始从童年进入少年,吃饭穿衣装鞋买本子买笔的花销都在增加。更有,因为我大的舅舅中风,妻子儿女四口,还有我的外祖母,原本依靠我二舅、三舅从南洋寄钱回来度日的,忽然都中断了——若干年后,才听说二舅的钱被二妗全部控制了,三舅在香港参加共产党的外围组织海员工会组织闹罢工被港英当局怎么样了……——于是,我的父亲每月按时汇给我外祖母十五元。
我姐1967年大学毕业,工作了,结婚了,不但无须家里再寄钱去,还按月寄回十元,以及年节、父母生日都加寄十元,而我的父亲给我外祖母的钱款,仍一直汇到1973年外祖母过世才终止,即便后来我大妗有做些女工,我表妹和表弟都辍学务工,三舅1957年由“组织”招回广州工作担负起赡养家庭的责任。
我的父亲一直坚信和期盼二舅的衣锦还乡,以至自己寿终正寝之前,还保存了好几扎的邮局汇款存根: “ 到时候凭这个给你二舅算。 ”
五十年下半叶到1965年退休,我的父亲有过几次加薪,我因为在武汉读中学不知道,但知道退休前月工资是七十元。
我所晓得的我的母亲那些次向我的父亲说 “ 这一月的钱又不够 ” 的话,不是在晚饭后,扇着扇子时说的,就是睡前在床上躺着时说的。说话声很低,我和我的母亲睡一头,往往只能刚好听得见那头的话音。
对于钱不够用,怎么办的问题,我的母亲从来不兴向邻居和亲戚借的。
到我大了,才体会到言语之声的低下和不主张借钱,是因为我的母亲羞于启齿,而我的父亲对家庭事又一向诺诺。
办法之一是我的母亲参加了“做会”。 有同时参加两个 “ 会 ” 的。有先“标”到,及时解了维持生活之围;也有很后才轮到的,甚至还遇到过“倒会”的,不但未能急救,反而加大了经济困境的。
有三四次,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商量,是不是可以将“光洋”、金戒子卖掉。
在大人打开皮箱时,我是见过箱底藏的——用一只旧袜子兜了的六块“光洋”和五枚金戒子。
其实,真正卖掉的只是五块“光洋”和一枚金戒子。而且一次只卖一件——毕竟是珍贵的储备,特别是那枚金戒子,还是先当,后赎,再当,最后才卖的——因为它是我外祖母给我的母亲陪嫁。
我的母亲晚年时已不缺钱。但毕生珍藏的已一无所有。
我常是看着烧去的那些纸品,嘟嘟囔囔:“啊!多烧些,再烧些!”然后,发呆,望着几许白的灰朵如蝶般的在空间飘浮……
2012-05-28 广州
其余四枚金戒子,两枚合打了一条项链作了给我姐的陪嫁,两枚留给了我。
还有一块“光洋”,我向我的母亲要来,1960年我离开武汉时送给了初中时最好的同学,不想在文化大革命,因为它是一块美圆,而给这位朋友的父亲带来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