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一种植物,有驱蚊的功效,叫夜来香的。我本欲盆栽之,嗅其香后,觉得那味浓极致浊,只好望文或听那同名的靡靡之音以为欣赏。
有人说,夜来香其实是臭的。因为臭,蚊子才避之不及。我觉得这话不无道理。
当然,我之所以避之,倒非我是蚊子。
我是有正常嗅觉的人,对香臭还是有正常的判别的。
公共厕所的臭,因为现在城市的文明,所剩的臭以尿骚为主。应急之时,不得已而嗅之。势不可忍,事可忍。
臭豆腐乳的臭,是一种臭。
油榨臭豆腐的臭,是另一种臭。
榴莲的臭,又是一种臭。
臭豆腐乳、油榨臭豆腐和榴莲,据说是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而且其香绝非其它食品的香。怪不得有许多人要好之,美食之。
上述的臭,都是个人可控可择可避的。
但是,有两种真实的、是人皆可觉,惟独其肇臭者不能自觉的臭,往往是他人无法避之的。其一就是人体的狐臭。据说,老外认为,有适当狐臭的人,比没有的人,更具性诱惑力。这话让我想起狗狗找性伙伴时先要嗅嗅对方的腋处的动作。或许,那些老外更具动物原生态吧。
这其二吧,是我昨天一个夜晚与共同的若干人分嗅而无法逃脱,只可自行设法避之的恶臭——脚臭!
一个双层卧铺的大巴,窗门关闭的严严实实,已经是深秋了,空调没开,也不送风,几十个男女各一位,和衣脱鞋而躺。开始,虽闷气,倒相安。车载电视机播放着光牒,港片,什么名我连看也没看,背过脸侧身而睡了过去。
不久,我闻到一股脚臭,很不可受,转身正面,居然看见电视机里有个大汉正在抠大大的脚丫!迷糊中,我怀疑莫非气味电视时代已经到来?
当然不是。那么,现实就肯定有个具体的人有个脚丫让大家分享他自己不觉得的臭味!
是否是邻位的人焕发的?那人的从头到脚全身包裹在一张毛毯里,不言而喻,他应该也是感受匪浅之后的行为。显然不是他。
我从我这第一位置回头看,目之所及,无一人暴露其足者。那么,应该是上铺的旅客了!
我起身,借去车上厕所的路径,沿途扫视上铺,也无有裸足在外者。
上下铺醒目的几位人士,皱眉头的,拉长脸的,以衣捂鼻的,似乎个个面有苦色,却无奈。
我虽有国人忍功,但想想,终不应乘车付款,获此免费赠品。
于是,轻声与乘务小姐道:“能不能请你查一查,谁的脚这样臭,请他把脚收起来。好吗?”
“我怎么检查?叫我一个一个脚闻过去?”
我沉默。
鲁迅怎么说来着?“不在在沉默中爆发,便是在沉默中死亡。”
我毫不犹豫地决定不爆发,因为脚臭还不致造成死亡。所以,我再次侧身面对玻璃,曲身屈尊,在我卧具的上头洒光了自带的一小瓶风油精。
果然,这一招,极是有效的。
很快,一种类似狐臭的气味小小的少少的弥着漫在我的附近!
天啦,狐臭?狐臭!很特别的狐臭!是我制造的狐臭!是脚臭与这风油精挥发气体的混合物!
我发明了一种可以刺激老外性欲的人造气料!
在这样的遐想中我睡着了。
清早,下车前,路过驾驶位,司机、司机的脚,司机脚旁边的一双运动鞋!
“我怎么检查?叫我一个一个脚闻过去?”那乘务员小姐的注脚原来在此。
我们,常常无法像摆脱植物、食物的臭味那样,来摆脱时代大巴的不幸,择路而逃之。
相反,我们往往不得不分享着驾御者恶劣的后果,因为我们的沉默的忍受,更因为知情者的以攻为守的掩盖。
是分享,还是分担?拟或是放任恶劣的为所欲为?
2007-10-26 写于广州大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