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不愿邀请我去讲座、授课或演讲的单位派专人派专车来接送。一是路途上双方都得没话得找话说,我的思想或不能集中到课堂上,或得不到歇息。所以,大凡熟悉的场所,我都自己去。去之后,在会堂课堂的某个角落坐着,静观现场不同人等的表现,静听各种声音,调整自己的开场白,时间到,冒出来,主人如期获至,我则已胜券在握。
出租轿车是我这十七八年来在各市区内交通的首选。在这个上下服务态度普遍不良的国度,服务态度最好的,我看也就算出租轿车的司机了。上车打表,下车付款,童叟无欺,一路上可谈可不谈,双方皆是真正公平交易而坐定的主人。
家里也有过车,买了给孩子的。孩子们出了国,那车和计划买别墅的钱一股脑儿的变成了他们的费用。
兜了那么一大圈,岁月又让我回到步行、单车、公车的际遇。
上高一年级,初中时同班同学李深惠特地到我所在学校来教我骑单车,半小时过去,终于第一次可以不用他扶了,我在操场上直行,眼见前面二十来米的边上,有老师在小地盘里种私家菜,我心已避开,但车要前行,哎呀呀地不偏不差正正地扎进老师的地里。那老师教《俄语》,半笑半嗔了一句:“Мастак!”(汉语发音“马斯达克”)
我最近的一次骑单车,大约是十四年前的
1993
年。那年那天那时间,我下班骑单车回距离不到四百米地的家,路上思考着什么问题,直愣愣地撞到路中间的电线杆,狠狠地砸在地上。引来路人惊呼。自行奋起,把正了车头,像是我对不起那电线杆似的,疾速逃离现场。回到家,确认我无恙了,家人便一致没收了我单车。
路上想心事,是我由来已久的习惯。十九岁那年,有一月有一日有一时,我的母亲在家很严厉地问我,为什么在路上对面走过,却不叫妈呢!
不知道我这一生这一路还有多少或旁若无人,或目中无人,或熟视无睹的事故。
我实在是很懒得走路的。我计算过,走路所消耗的时间,摩擦损耗的鞋,还有生命随时随地可能遇到的危险,比起搭公车,甚是损失。但比起乘出租轿车,公车上的损失更大了许多。我有一个原则,那是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那一时在公车上,我的手机被偷,以后才立的,就是:公车上站的人多,我宁等不上。
乘公车也有十分尴尬的时候。就拿前一个月的一件事来说吧。我坐在中间下车门后的第一排的位上。忽然,一位四十好几的戴眼镜的先生从前面的人群里挤到门边,直面大声问我道:“您就是剑达老师吧?!”我微笑默认。这一下,完了,那先生的高兴和大声让我不知怎么是好:“二十几年前我就听过你的课!您当年的课我现在还记得!太好了!对我们那一代的人影响那么大!您现在还是在□□吧?我觉得您……”车上附近能看到我的人都瞧着我,搞的我不得不提前在车一停就下了。
这样的路遇偶尔也出现在其他场合。一个教书工匠曾经的社会活动,能有此遇,事后我也还是打心眼里感谢这位先生,感谢这些人们。
比较起不曾从事社会活动与教育之前,这样的被人认出会有许多的方便。但我从不以此占点便宜。说实在,因名占便宜不是好事,无名受另眼也未必是坏事。
那是
1979
年,我出差从龙岩回来,出福州火车站已是午夜一时四十许。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那一时,唯一的城市营业交通是国营三轮摩托车。人们排长龙队。三轮摩托是车去车回,轮到我了,四座的车因为一直没有和我同路的搭档,我就被凉在那里,直到收班了的二点半,我还是孑然。沮丧中,忽然英雄气出,开始了背包步行。幸好是夏夜,一路的偶有行人,一路的偶有灯光,一路的偶有楼房,我将两边的排列当作接受我检阅的队伍,从城的最北,步行走到市的最南,历时多久,我忘记了。比较我此前的十年前的某一月某一日某一夜,孤身在山地步行六七十里,为了应对恶劣的离婚,这样可以自主通达的世道已属胜利的短途。
把握前程而不入歧途,虽有摔交却能奋起前进,成为我老师当年所说的“好汉”,天道?世道?人道?
人行之道乃天下世道也。
2007-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