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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性别】角色职责
|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17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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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成年男女性器的模样与交媾,我最初是从厕所板墙和土壁的文句与绘画受到启蒙的。虽然,在“君子”嘴里,那些是“淫秽”的,“不堪入目”的,但“君子”毕竟是理解其意后而正经起来的。“小人”则因此亢奋。我那时,读高一,暑假回家,在梅峰坊16号第三座宿舍后边的公共厕所看到的,知道了发育完整后男、女性器的大致模样,知道了写画者对男、女性器交媾的感受。我没有实际的经历,没有快感,只是有了知识。
在我那样的年代,公共场所传播“人”之“性”的男女性别及其快感的,据我所知,只有厕所。
现在,有具可查的,关于我对“人”之“性”的男女意识是1965年6月24日。纸日记:“据了解,公司里几个年青人已有对象。我心里有些不踏实了。真有意思!”那年我19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规定的初婚年龄,男20周岁,女18周岁。1980年规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因为我户口上的出生日期,在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前,一直是延用民国时期以1945年农历填写的,所以我的“20周岁”那时是1966年。
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之所以抱养我,是因为他们没有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我知道自己生世时,我就有了“我这个人是这个家传宗接代的工具”的觉悟。对于我的生父母为什么要孕我这第八胎,在前面已有两个儿女的先例后,再将我送出,此后再孕三胎,送育婴堂。我毫不留情地认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性的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的快感。尤其是男性需要。
我在结婚前就曾经在席勒的《强盗》里,读到弗朗兹•封•穆尔在第一幕第一场的道白:“注意一下这样的结论是多么可笑吧!由于身体的接近,产生出精神上的和谐;由于协调的来源,产生出感情上的一致;由于同一样的材料,产生出相同的欲望!还有,他是你的父亲!据说他给了你生命,你是他的肉,你是他的血,于是你就得把他也看作神圣的!这又是多么奇特的逻辑啊!我倒要问问:他为什么造出我来!决不是由于爱我,因为我是第一次出生,在他造出我来之前,他会认识我吗?他是否想到过他要如何造我?在他制造我的时候,难道他真正愿意得到一个我吗?难道他知道我要造成什么样子吗?……既然这爱不是建筑在我自身的关切上的,……那么,所谓神圣又何在呢?难道就在生我的那一种行动吗?难道就在那个不过是使兽欲过程的行动吗?”
这段话,不仅让我痛恨自娱后不负男女性别角色责任的生我者,也警示我作为男性,在性事前就要考虑、性事后必须完全负起人父之责,而且是永不卸任,除非子女为了自己的什么而不再需要我的父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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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为人父之后,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使我的婚姻一开始就出现不可弥补的性格的、习性的、爱好的、为人处事的严重歧义,乃至以后发展成为政治的、思想的、致命的歧异,我从来没有不曾一丝放松为孩子尽人父之责。供养着、怀抱着、牵引着、教育着孩子。
我对孩子的教育,只有一个期望:做一个诚实的,对社会有用,对家庭负责的人。
作为男人,我在遭遇不幸而至的巨痛时期,天性的愤怒、本能的怨恨、由来的恐惧,缺少了耐心。因此频频导致我在教育方式、方法、时机等方面,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严重错误。尤其是当年我没有心理方面的任何知识。我的人父之责,即使有善良的用心,也因无知而粗暴得决口出手。为此,我必须承受自挞的心灵疼痛,直到我的终生。
人们说我“又当爹又当妈”。是的,我同时默默承担着为人父和为人母的男女两性角色。
我常常深感自己力不从心。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有孩子。
我曾经有许多次出家的考虑,我曾经有许多次自杀的考虑。我想放弃的是自己。但是,结果我不得不放弃了我的想法。因为我放不开孩子的手心,因为我想象得到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将因为我的放下,而在他们为人祖父母的角色职责上,再强加上为人父母之责,甚至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将因为我选择的是这样的叛逆,而顺我,而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他们一定会因为舍不得他们的孙子,而不得不继续存在。那么,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将活不得,死不得!这一切皆因我的自私。
我断然不能是孽子。
感谢我的母亲、我的父亲,在我一个人带着两个人的孩子时,他们在政治胁迫下忍辱负重,他们在精神创伤中含辛茹苦,帮助我,支持我,教导我。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抱养我的初衷,在后来的几十年岁月里,那原始的目的已经完全消失,因为我是他们的骨肉,是他们的生命,在我的母亲眼里、心里,我甚至是更甚于他们老夫妻生命的生命。
我的母亲连自己的姓名也不识,我的父亲仅读六年的私塾,他们拥有着的人类的同情心、建设性、对抗、谦逊、爱情、父母之爱的的本能,在我遭遇不幸的痛苦期间,激发、焕发了出来,历经磨练。于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就超越了孕育的、血缘的男性和女性的潜意识的职责,而成为超负荷承担起他们一抱之后的角色职责——人父的和人母的。
因为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才有了我的健康第一,才有了的我生命完整,才有了我享受世界,享受经历。
我没有必要让弗朗兹•封•穆尔改说台词,因为我和他有着相似的出身背景。但是,因为我为自己角色职责的所作所为,我仿佛听见这样的话语:“注意一下这样的结论是多么可喜吧!由于身体的接近,产生出精神上的和谐;由于协调的来源,产生出感情上的一致;由于同一样的材料,产生出相同的欲望!还有,您是我的父亲!无论是否是您给了我生命,我就是您的肉,我就是您的血,于是我就得把您看作父亲的!这又是多么得体的逻辑啊!我只想问问:您为什么养育我!决不是由于您知道我的将来,因为我是第一次遇到的,在我遭遇到这些之后,难道您真正愿意得到一个这样的我吗?既然这爱不再是建筑在对您自己的关切上的,那么,神圣又有何不在呢?难道不就在养育我的这一切行动吗?难道不就在这一生的人生过程的行动吗?”
我同意我的父亲,我的母亲的开导,重新建设我们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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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性,我是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的儿子。我是我妻的丈夫。我是我孩子的父亲。我是我孙子的祖父。
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长辈,为了后生,我学习,我工作,后来的日子不再有颠沛流离,不再有动荡不安,不再有捉襟见肘,我赡养,我哺育,我孝敬,我关爱。儿孙习我,各尽职责。
我们爱我们家。
我的母亲一直和我们同在,文化大革命的往日涂炭悲情已经淡然,转而感受到三代同堂的和睦与幸福,直到1985年安详谢世。一位平平常常的女性,七十二年里,尽完人女之责,尽完人妻之责。尽完人母之责,尽完祖母之责。
我的父亲一直和我们同在,曾经的哀痛与委屈已经笑过,从而享受着四代同堂的亲爱与欢乐,直到2004年入梦西去。一位平平常常的男性,九十七年里,尽完人子之责,尽完人夫之责。尽完人父之责,尽完祖父之责,尽完曾祖之责。
我与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没有血缘,却因为平平常常尽责成为我的楷模。我是这样告诉我的家人的。
因此,当我接受“爸爸”这个称呼时,血水已经交融,我就必须承担起神圣的男性职责,为父之责。我不神圣,但责无旁贷。
我们家的户口本上,我成为“户主”时,我出生的日期也纠正为以公元历1946年。
我为了我们家立的《家训》是:“诚实,守信,勤奋,节俭。”
我的孩子们当然已完全不再是从“厕所文化”中接受男女性事的启蒙,而各人性别角色的职责,则是在潜移默化或明理的家庭教育里认知、接受与承担的。
我告诉我的孩子,父母会因为子女的一声咳嗽而问三次“你怎么啦?”而父母也许得咳十声,才听到子女说:“有药啊,你怎么不去拿呀!”虽然我们家的孩子们不会这样。
我告诉我的孩子,因为爱自己所爱而背离家人和家庭,自己也许因此得到一时甚至几年的幸福,但是,即使幸福是长久的,甚至永远,但一定从背离家人和家庭的那一刻开始,到生命的终了,同时得受到幸福的煎熬——如果人性犹在。
我告诉我的孩子,这是一个“‘我’时代”,不是“‘我们’时代”。“我”和“我”肉体的深入与接纳永远不是合二为一,更不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必须因为有心灵魂魄之溶合,才是最高境界的“我们”的爱情。这与受文化教育的高低不一定都成正比,无数的农夫农妇一代一代的已经达到与拥有。
我告诉我的孩子,不用忌讳和故守死亡的爱情,不必一味反对爱情死亡后的好合好散。但,作为人,必须自愿、志愿、勇于、主动、能够承担本性应承担的所有职责,并在对方弃义务时,承担人性承担的职责。如果听说“今儿个了,谁离婚了还要孩子,谁还那么傻!”这样的话,那作为负责的人,就一定要“傻”,一定要“傻”得永不卸任,除非子女为了什么而不再需要。
我告诉我的孩子,《常回家看看》是欢乐歌唱着的乞讨。
我告诉我的孩子,“养不教,父之过”,爸尽人性职责为之。
2007-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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