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上点豆(杂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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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走道的比喻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09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街景,包括道路、车辆、人流、两旁的建筑、建筑里的店面或民居的窗台,还是树木和天空。
      在这其间,道路只是交通的必须,车辆、人流分道行走,各有目的而去而到。
      有时,我在公车上环顾别的车辆和走道的人。有时,我在私家小车里隔窗看看邻车的并行、相向、擦过、暂停,那车、那车里的人。
      更多的时候我上街是徒步走道。从家出,回到家。有去路,有归途。目的就是让自己的身心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松弛。当然,也希望,有一天我不再走了,我的儿孙行在道上,会偶尔记起我的曾经。
      我的父亲上班去,着装自不必说是得体的、整齐的、干净的,回家来就换了在家的便服,而我的母亲,也完全是这样,在家穿旧,做活穿补,上街买菜穿半新旧,做客走亲戚必定穿新。这些生活的细节,对我的影响深远。
      我对穿着,少小时是自我的愉悦,及至青年之后才意识到更多是为了引得他人旁观的好感,到了壮年才知道原来在正式场合着正式的服装是对他人的必要尊重,直到半百年岁才总结出并立定“先自重后才得人尊重”的为人处事的意志。穿着便是处事,穿着后的处事是为人。
      若不是上街,而是在浴室,关起门来,完全可以脱光。没有人说三道四脱光的不是。
      然而,人有要上街的时候,着装的意义,当然首先是保护皮肤,为了身体的安全,其次是为了与街面人们的大同小异,再有才是小有标新立异引得他人注目和赞赏,从而满足自己的身心愉悦。我甚至还深刻地意识到,即使衣服包裹住肉体,却不会完全包裹得住其内在的灵魂气息。只要是自己选穿的衣服,那么其灵魂气息不是透露,而恰恰就是由衣服显现在众人的面前。
      上街,不能不遵守各行其道的公共交通秩序。我更多的趟次和时间是独行,衣着以得体第一,舒适第二,悦己引人为末。走在人行道上,与陌生人擦肩而过,看过的人们瞬间即忘,偶有记得住的,必是其人有独特处,顶多自己知道,不会直接去告诉那人“您真美”、“你这样不对”、“你应该这样才是”。那全然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正是彼此都默认这样的一种客观不存在的但实际存在的公德,所以,也没有人来对我的衣着说过什么。禁不住的赞叹偶尔会有,禁不住的批评,断然不会去指向疯子,除非狂人站在高处煞了天空的美丽坏了社会的气息,才在忍无可忍时以“呸”一吐为快。
      上街走道,急缓停歇由人由我,遇陌生者投来的目光友善,我总报以微笑,以示相好。也有一回生二回熟,握手交谈的,话到投机时,渐渐成了交道的行友,并肩来去一段的有,不问人名,不关所在,不问无关,到得一日感觉其人久未见了,才知已隔山岳。唏嘘人生旅途的是。
      我走道,不造次乱闯红灯,不随便横穿马路,规则的限制也是安全的保障。何况灯下车辆的飞速和其躯体的庞大钢铁包裹着内里的人物,是惹不得的,冒犯不得的。也不得用手去指着大巴说话,指的只是一个,车内的人却个个以为指的是他,即使笑说好话,也隔着密封的玻璃窗,难免人家误解是嘲笑他们的不是。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作为诗,作为意大利,作为诗人但丁,作为诗歌《神曲》,是认真不得的。只要是在有他人行走的路上,只要是在有车辆人流的街道上,就不可能不顾及包括警察在内别人的说。
      诗歌不是日记,日记如同关紧了门的浴室里的人。
      写博客人不是在浴室里,而是在路名“博客”的道行走者。那街景不过是行走者达到目的的交通和交通工具。既自行其事,又与人流和谐、达到各个人的目的,才是意义的所在。

                                  2009-07-08  日志  再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