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煨】天上雷公地上舅公
|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07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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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亲戚间的权力行使,于今在大中小城市和乡镇,甚至比较边远的农村,几乎消失殆尽了,“家族”的构架一般可见闻的只剩名字的“辈”分和相互关系的称谓。“家有家法,族有族规”即使在最偏僻最遗老的地方,恐怕书写的早已断绝,惟余不成文的习俗潜在一二。
但是,有一从不成宗法文字规定的“规矩”、“规格”却规范着不仅仅汉民族,在中华其他的民族也仍然传承着,这就是“天上雷公,地上舅公”说。
“舅公”,母亲的兄弟,正式称谓曰“舅父”,口语“舅舅”,旁说“娘舅”。本人婚嫁时,为讨生儿育女之吉利,媳妇即以儿辈的身份尊称丈夫的娘舅为“舅公”;同理,女婿也以儿辈的身份尊称妻子的娘舅为“舅公”。当然,真有了外甥孙辈了,外甥孙辈对祖母或外祖母的兄弟,父亲或母亲的舅舅,就更理当尊称“舅公”了。
婚宴席上,舅公的座位在首席,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第一桌”或“大桌”、“上桌”的“头位”。若舅公多人,则依年纪大小排次。诚然,外祖父外祖母亦出席时,舅公们会自觉敬其为至尊。再有,母亲的姐妹,此场合称为“姨婆”的,也在同桌,位次于前所曰者。所以,有见识的宾客,是完全可以通过观察“第一桌”所坐的人数、位次、年纪,来判断这户人家的娘亲关系和阵势。
母亲去世,丧家酒席座次更不必说,一定得遵守这样的“规矩”,以这样最高的“规格”,表示最大的崇敬。
对于母亲的去世,长子必须本人首先前往母亲的娘家报丧。只有舅父到场首肯,才可装殓入棺。倘若只有一个舅父,而且其更早逝,那么可以是母亲娘家其他的男人,实在没有其他男人,才以舅母这样身份的女人代表。总之,只要母亲娘家的舅辈有一人在世,就务必请其出场。换言之,母亲娘家“没有男人了”,那才可以“自理”。
在料理亡母后事的全过程中,舅父有指导、批准、监督的权力,作为丧家的本人,即舅父的外甥,只有在满足舅父的各种要求,同意行事的情况下,才能得以顺利进行。否则,舅父可以砸锅捣灶,大发雷霆,大闹一场,扬长而去,使得丧家脸面丢尽。
正是因为这舅舅、这舅父、这舅公有“大发雷霆”的权力,有雷霆万钧的“阵势”,所以才有了“天上雷公,地上舅公”之天地呼应的比喻。
其实,会闹到这等程度的,一定是父亲这边自婚姻起,有了日积月累的幽怨,两家之间有过什么争吵,以至借此滋事、挑剔、寻衅、发狂、狂发。外甥本人往往是代父受责。
别说在旧社会,这样的事常有,只是闹大闹小而已,就是在改革开放若干年,一九九几年了,我乡下的一位姑姑过世,作为当时还健在的我的父亲,因已九旬,听了我们的劝告,派我代表。临出殡,我的小堂叔,即我姑的小堂弟,在别的娘家亲戚的挑唆下,突然提出了“这样不行”和“那样不可以”的大声刁难,以显娘家威风。 我姑的儿子被他这个“细舅”折腾得不知所措,几乎就差跪下磕头了,他还是不许。最后,我说“我刚才打了电话我爹,我爹说就按他们的办吧。”这才过了那过不去。
像这样处心积虑与人不善的,毕竟少,也更随着亲戚关系的淡化,销声匿迹于现在。
话说回头,起先讲了婚嫁酒席的座次,还有一件与婚嫁有关的趣事,值得一说。有许多地方,新娘至今还由其兄弟背着出家门,坐上车的。如新娘没兄弟,堂兄弟亦可。新娘的兄弟堂兄弟,也都是舅。
在喜事中,还有的地方,本人盖了新房,或搬到新居,第一桶水得请娘舅来挑或来接,以示“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之水水清水不干的源头在于娘家。
关于民俗,很普遍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这里所说的“天上雷公,地上舅公”的“所以然”,可以追溯到母系氏族社会转变成为父系氏族社会的那个时代。母系氏族权利的缩小是女性权利的缩小,同时是男性作为的增大促进父系氏族权利的扩大,最终父系氏族取代了母系氏族,母系氏族过度到父系氏族社会。
母系氏族在被迫接受父系氏族时,不得不派出本氏族的男子,对父系氏族的男权进行最后的抗争,母系氏族的这个对等的男权即是舅“权”。
我们有的时候会觉得母系氏族社会是远古的历史,原来,它还这样的亲近。
200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