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能力与自我存在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5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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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剖析这么些年,对于“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我怎么会成为这样一个人”所有记述的反省,自表现到内心自由性格的造就到传承的基因,可谓刮骨。
但是,最近一段时日里,从隐约模糊到现在的渐渐明白,我终于觉悟到:一个人的自我存在喜好与否,是基于其生存能力的多少、大小、强弱,并互成正比。
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是因为获得家庭和社会的养育和教化,自身的生理机能发育成熟的同时,自我生存技能逐臻完备的过程,包括技能的多样、多面,效力的明显和效能的成就。
所谓的青春期“逆反心理”,实际是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宣告其已经具备独立生存能力的“内核”。而对于“性”的“兴趣”,实际是“内核”对自身缺有的需要。这种需要,再因为社会人共同的规范和制约,进而发展为对固定婚姻的需要。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揭示道:“婚姻是合法的卖淫”,又说“合法的卖淫是对婚姻生活的必要补充”。这里买卖的“商品”只是性器管的使用,并非个人的全部。
与上文所说的青春期兴趣的“性”,根本的不同在于最是的因为“自身的缺有”,而成年人的婚姻,则是买卖了个人的全部,包括对方的肉体、“会做”什么和“不会做”什么,与自己“不会做”什么和“会做”什么相互补充。
我注意到相当多的男人赞叹女人时会说:“家里没了她还真不行”,女人则说:“他要是不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因而,进一步观察到:绝大多数人的婚姻之所以稳定,彼此生存能力的互补是极其重要的因素在起维系作用。一旦有一方出言“没有你,我不是也活得好好的!”那么婚姻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可见,婚姻的稳定性与各自生存能力的需求、依赖性也成正比。
因此,什么样的人需要婚姻,什么样的人必须过婚姻家庭的生活,什么样的人不必要婚姻,什么样的人不要婚姻家庭也能过;什么样的人适合婚姻,什么样的人不适合婚姻,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的。预测的资料当在于其个人生存能力,由此推导出其婚姻的质量和稳定的程度。
当然,在分析“合群”还是“独自”的时候,不能把个人的能力剥离出这个人的“整体”——譬如,其个人对社会生活的需求层次。
乞丐的单独、苦行僧的独自、思想者的孤独、皇帝的“寡人”,不是同一阶级的。
店家、工厂主、企业家,各自伙伴、人数、分工、规模、队伍,一定是根据生意的运营,发现自身业务生存能力的欠缺和欠缺的方方面面来组织的,于是有了群体、组团。
在群体里的合群,乃至合群的程度,既有岗位独立性和关联性的外因关联,也与个人在部门里的作业生存能力关系。
生存能力越全面、越完善、越强大的人,独立行事的意志力和意志也就越自我。行事的过程和结果,在东西方国家,会有明显的反差。至于好坏,那就得看评判的标准了。
按照“经济是基础,精神是上层建筑”的说法,“自主婚姻”的基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个人具有了谋生能力和能够获得了实际经济的多寡有关系。所以,“合法卖淫”的“资本”归根结蒂在于“性”内的能力和“性”外的能力。
按照雇佣的法则,资方挑拣具有符合其需要的能力并购买之,而劳方出卖之。
许多人老不满于“太累”,这应该外界所施予的,大量或长期超出其本身能力的负荷所至。
我活得比较轻松,乐于独自,活的自在,是因为自身的生存能力现在还格外强大。一旦丧失了独立的所能,我会“合群”吗?
201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