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我是开窍蛮晚的,要不就不至于上到高中,数理化一塌糊涂的糊涂一塌到底。
不开窍,跟耳不聪眼不明有关。
少年人耳不聪,跟老来耳朵背不同;眼不明,也不是近视散光老花,而是听得清,听不懂,看得清,看不懂。
懂或不懂,许多人认为跟理解不理解有关。我则是愚钝。
什么是愚钝?在我来说,就是不敏感,同样听,同样看,别人都一清二楚了,我还和尚尼姑区别不开;人家已经把定理、定律、公式运用自如了,我还在死背背死,记了这忘了那。
三十一过,天工开物把我个茅塞重新打造了似的,我一下子聪明得很了,记性好得过目不忘。说是说天工开物,其实我没看过《天工开物》,至于打造,工匠倒是我自己。
那之前之后有十年,我很狠地无事生事地锻炼了自己的心尖尖和脑瓜瓜。举例说吧,有一种“找错”的画,还有一种两相“比较”的画,还有一种找连线“谁钓倒哪条鱼”的画,再有一种“走迷宫”的画,在买书给小孩看时,我也看。
还有就是,学列宁和斯大林闲着的玩的:二三人到一同样地方,同时观看一分钟,然后,转身,把各自看到的写下来,包括物品的品种、数量、大小、形状、颜色、位置、相距等等,看谁写的多,写的确切。
再有没一种,就是把读过的书和文章,不管别人听还是不听,只管自个儿尽可能原原本本地说出来。与此类似的还有,把刚才听到的对方说的话,复述一遍,看是不是完完整整。
所以,到现在,六十五六的人,要还能记得起来的,也多半都是三四十到五十之前有意而为的。
我得意吗?过去是得意的,而今却有许多要反省的。
因为敏感,所以常常感觉出错,误解了真实。倘若没记性也好,偏偏记性忒强,于是偏见不改,以至个性固执。再有,这记性好了,会把许多人家早都忘记的还记住,好事记得那是好事,要是坏事记得,于人不得解脱,在己很成包袱。
从人间正道了来看,能忘不但不是坏事,还是好事。或许,因为有了这认识,到这年纪,越是近事越忘的快呢!
至于敏感,还依然,脑瓜瓜反应之快,同样是看啥子东西,我一目了半然,而与我同在一处的几个年轻人,往往双目所见皆不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