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上点豆(杂思)
 
 

总浏览人次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关键文字: 
 
鼠标点击文中图片,显示清晰原图。
人客随篇留言,敬请遵守国家法规。
所有图文版权属原创人所有。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垄上点豆(杂思)
 

观点的观点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4日    来源:春秋农事    原创作者:拾穗居士   点击数:    


    本篇想记近日我对“观点”的思考,也就是关于人之常言的“观点问题”,我想写点我的观点。

    必要加以前注的是:范畴圈定在文、史、哲、法律、宗教。

    之所以别的,诸如数、理、化、农、工、医、生物、天文、地理,甚至就连经济,因其皆有各门、各科、各种、各项的规律,乃至数据、考具、实物,可以试验,可以实验,可以反复验证,所以在定论之后,一般都能载于世道,纵然也有一些被推翻,被颠覆了的,但也都稳定得了相当的时长。而我所圈定的文、史、哲、法律、宗教,无论其理论的观点,还是提出观点的论著人,从来就必然受到异议,对某个人的某个观点持续争论千百年的,比比有例可排;更有反过来,因为观点而追究到提出观点的那个人祖宗及代代的,处处有例可列。

    我是不是在这里要头头是道于文、史、哲、法律、宗教呢?

    我哪有必以“万”方可为“一”的能力哦!

    这几天,我想了想,还是得举一例才有的放矢,而能够同时关系到文、史、哲、法律、宗教,莫有比“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观点之争,更持久,更不统一,更广泛参与的。

    我自少年起到三十年段过尽,都很以“人之初,性本善”为绝对观点,当然也就认定人的坏,都在于受社会的污染,变的。

    不惑之年,读东西方宗教不同的讲义,发觉它们的“原罪”说观点却是同样式的,虽然已经觉得无稽,偏又因读了社会心理学一派所言“人初生到其成为社会人,是个一开始只懂哭闹要吃要拉,别的什么都不会的,须要人花钱、花时间、花精力喂养、安抚、照顾,才渐渐成长变得能够自理的,直到成了社会人后,才有益于社会的”,所以,观点可谓“人之初,性本恶”,致使我的观点无法对焦,犹如斗鸡眼观点。

    那其间,我开始接触佛教,虽然一开始完全不屑“随污秽排出母体的胎生,何等的肮脏,唯由莲花生的,才是干净清洁”之观点,但一直过了二十年,才察觉自己的潜意识里,在那一刹那已经根植了其上半句。

    我2011年皈依佛主,但始终拒绝承认自己有任何的宗教信仰,即便我认定佛祖释迦牟尼没有说过“轮回”。三年来,我翻阅读到的佛经越多,听到的佛禅越生动,反而觉悟到:倘若披着袈裟的不托佛祖的钵,以所谓“惩恶报善”、“按在世作为将来轮回投报为人、为奴、为牛马、为蝼蚁”来劝世,那么,其宗义就是最紧要记账秋后算的,是心地最狭隘的,是最把人作高低贵贱等分的。这怎么会是“慈悲”的本义呢?

    有感于文学评论的一种观点:“分辩高雅的还是通俗的文学作品,区别就看那作品里面有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之分,如果里面没有,那就是高雅的,反之就是通俗的。”

    文学评论的这一观点,与哲学的一种观点相得益彰。哲学一语:每个人的“人之初”乃至“人之终”,实际都是自我予他人的“善”、“社会人正常态”、“恶”,错综复杂,时隐时现,或多或少,此起彼伏。

    七十之我,能接受这么一种高屋建瓴之观点,也不枉平生的阅读和思考。即使,这一观点也非绝对,但使我进步较之前。

    因而,我的观点开始转回到我那年代,小学的三篇课文:《盲人摸象》、《刻舟求剑》、《曹冲称象》。

    我希望自己在更老的时候,不再只是停留在“片面”与“整体”的区别,“时空变迁”与“思想停滞”的差异,“庞然大物”与“化整为零”的“器重”,而会因为我现在观点到的,到那时有新的深度。

    现在我对“观点”的观点是——

    我们眼睛即使正常,视力很好,我们就完全了解大象了吗?能够打捞得到那把剑吗?能够知道自己思想的分量吗?

    观点总因个人永恒的局限,而不可能全面。


                                                    2014-10-03